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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钱抢票 技术创新还是马甲黄牛?

2017-01-10 14:57:50 陆娅楠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每到春运,火车票就成为归乡小伙伴最揪心的牵挂。今年的手机抢票软件,突然多了“加价”功能,不加价的抢票成功率还没有12306官方网站高。网友吐槽“说好的免费真爱呢,还能不能一起愉快抢票了!”

抢票软件是随着铁路12306售票网站的出现而产生的。当初它们急乘客之所急“为人民服务”,不收分文帮人免费抢票,可惜鸡年一来,抢票软件也成了“铁公鸡”——一毛不拔、不再免费,想用就要交钱。20元的VIP抢票通道,30元的VIP极速抢票通道、66元的至尊光速抢票通道……还有更精准的,智行火车票APP,每多付1元钱就可以提高0.1到1个百分点不等的命中率,“小费”200元封顶。

面对纷繁复杂的加价抢票,公众不免生疑:这跟“倒票”有啥区别,不就是披着高科技马甲的“黄牛党”吗?根据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和铁道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火车票销售、代售服务价格有硬约束:服务费5元封顶,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一言以蔽之,代售车票过程中,加价或变相收费属于价格违法。

限制加价收费的初衷,为的是广大乘客能够买到“平价票”。但现在的抢票软件,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技术掮客。代理销售火车票得有资质,抢票软件没有;服务费不得超过5元,抢票软件收费最高的都上百元了。根据《通知》,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属于倒卖铁路客票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也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抢票软件收费愈演愈烈,却没听说哪家被处罚,更不要说被刑罚了。那么,抢票软件是否构成一种代售?收费到底合不合法?不合法怎么没人管?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澄清说明、释疑解惑。

有人说,现在都是市场经济了,抢票收费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管不着吧?听起来有理却不正确。票价不轻易上浮的现实逻辑是:春运回家是情感上的刚需,火车票售卖要照顾分配效率,更要侧重分配公平。换句话说,如果火车票可以随便加价,12306完全可以自己选择竞价。但如果真是选择了“拍卖”,让价高者得之,显然不会有抢票软件的存在,也偏离了分配的正义。

不得不说,抢票软件的出现本身是一种无奈的结果。它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春节期间总需求量太大,火车票供不应求,类似大医院的专家号,急着回家过年又买不到票,乘客只能“病急乱投医”。然而,这并不能成为抢票软件趁火打劫,并借此扰乱秩序、影响公平甚至哄抬价格的理由。代人购票收费与代人挂号收费到底有没有区别?真人版“票贩子”被严打,为什么软件版的“票贩子”可以存在?说到底,一种新现象的出现,离不开现实的需求,离不开市场的配置,轻易打死不是办法,但必须与时俱进地管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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