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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体育配套能否有细致标准?

2016-11-28 09:57:36 夏振彬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运动热情高,奈何场地少,正在成为很多人的小烦恼。以我来说吧,在小区附近,跑跑步、拉拉筋是没问题,想打羽毛球、打篮球,对不起,没有。很多健身房会有羽毛球馆、壁球馆等,但不单独对外开放,只能成为会员才能使用,这让很多人尤其是中老年人望而却步。那公共体育场馆呢?价格便宜,但场地有限,不少球友吐槽,每次都要穿过半个城区去打球,时间都耗在了路上。

对比国外,我们社区的公建体育配套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根据规定,住宅区应该有公益性的公建配套,比如学校、社区诊所、老年活动室等,文化体育设施也应该是一大标配。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居委级的居民健身场所应按照千人用地面积200~25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但实际情况呢?光靠目测就能断定,很多小区根本就达不到这个标准。有从事地产开发的人士透露,一些楼盘会把绿化面积甚至小区道路算进健身用地,但即便如此,很多还是“凑”不够。

怎么办呢?在我看来,第一,要细化“规则”。当前,社区体育共建配套的标准并不算低,但是很笼统,都只盯着面积作为“硬杠杠”。反观国外,很多国家也是按照社区人口的数量来配置体育设施,但是要求更细致,不仅分为室内室外、限定面积,还要求了具体项目的场地数量,一个社区体育馆往往可以进行十几个项目,连更衣室、保健咨询室、观众席等附属设备的要求都一应俱全。参考国外经验,我们也有必要将标准进一步细化,毕竟标准越细致,也就越具指导性,越难以滥竽充数。

第二,改变“玩法”。目前很多城市都将社区体育配套的建设要求写入了地方规划和条例,但普遍执行困难。对此,国内已有城市提供了经验——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已经确定了体育用地的面积、位置、配套等,开发商要拿地,就必须满足相关要求;此外,对于体育配套,开发商只是负责代建,建成后移交政府,体育部门则承担后续的器材配套、人员聘请和管理维护等,打造“运动型社区”。

第三,尽可能“做加法”。目前市民最需要的就是就近、方便的运动场地,其实可以因地制宜,在公园、公共绿地、空置场所等地方开辟“新天地”,比如在公园里划出羽毛球场、篮球场等,就很受欢迎。另一方面,就像鼓励居家养老服务一样,可以鼓励闲置工厂、商业用地等改造成运动场馆,以无偿、低偿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开展健身服务。此外,还是要进一步打开学校的大门、拆掉更多单位大院的围墙,让更多人的热情和汗水找到释放和挥洒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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