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文保单位成酒店,不能失去公共性

2016-11-15 10:53:11 何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2011年初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此荣誉的酒店,鼓浪屿仅此一家。”近日,记者在厦门“宫保第酒店”的官方网站看到如此简介。文保单位变成酒店后,公众不便进入参观,因而引发争议。(11月14日《工人日报》)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在成为一家对外营业的酒店,或许社会观感不是太好,很多人还不太能接受。但从历史建筑的保护层面说,这种做法本身并无不可。相反,在笔者看来,这是非常务实的一种选择,不失为文物单位走出保护困难的一条出路,更加有利于当下历史建筑的保护,实现了历史建筑保护与现代生活的有机融合。

众所周知,从产权角度说,并不是所有文物保护单位都归国家所有,有不少文物保护单位其实属于公民的私人财产,历史建筑的所有权归属个人。作为所有人的普通公民对属于自己产权的历史建筑,依法也理所应当拥有相应的使用权、处置权。当然,市民在使用和处置历史建筑的过程中,必须合法,不能破坏了文物的历史价值。从这个角度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变身为一家酒店,只要保留了历史建筑原有的价值,符合修旧如旧原则,没有破坏历史建筑,那么这就是对历史建筑的一种合理利用,也就不存在任何问题。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拥有的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众多,各个城市都有很多历史建筑,特别是不少城市拥有的清末民国时期的历史建筑数量相当多。单凭以政府的财政力量,没有办法、没有资金保护好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很多历史建筑处于无钱保护和修缮状态,损坏非常严重。历史建筑可以建成酒店,让酒店经营者承担起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历史建筑保护实行商业化模式,这直接解决了历史建筑的保护资金匮乏难题,做到了历史建筑有人保护、有钱保护。

当然,我们应当看到,不管作为何种用途的历史建筑的主要功能仍然是教育和文化,公共性是历史建筑的本质属性。这决定了历史建筑在保护上可以合理性使用,可以建成营利性的酒店,但不能就此丢了公共性。换句话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即便成了一家酒店,还必须满足公众一些起码的使用要求,确保应有的公共性不动摇。

总之,在保护的前提之下,文物保护单位可以合理改造成对外营业的酒店,但要保证公共属性不变,不能禁止市民参观,不能让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失去了教育和文化功能,只剩下铜臭。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