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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处先赔”旅游声誉有望攀升

2016-08-09 10:58:34 王军荣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今后,游客的旅游投诉一经查实,只要索赔法律依据明确,即可“快处先赔”,超过7天还没赔付的,将由省级旅游理赔基金先行赔付给游客。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相关方案明确了上述内容。(8月8日台海网)

都说人在旅途漂,不时要挨刀,真摊上了,最重要的当然是如何维权和索赔。偏偏这时会遭遇“踢皮球”,即便有部门受理,往往也拖得很长,拿到赔偿更是以后的事。因此许多外地游客面对侵权能忍的就忍了,忍不住的才投诉,但多是不抱很大希望,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才会捅到网上去,等事情闹到全国人人皆知的地步,才会迎来维权的春天。

而福建“快处先赔”投诉则解决了游客维权难的问题,自然也能够真正实现“放心游福建”。

这规定至少有两个亮点:其一,明确了时间节点,接到投诉必须在24小时内主动联系投诉人,启动处理程序,而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索赔法律依据明确的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人。这两个时间节点既符合办事所需要的时间,也符合投诉人所期待的承受时间。

其二,先行赔偿。这类事件很重要的同时有象征意义的一点就是拿到赔偿。相关部门通过“放心游福建”旅游理赔基金先行赔付,有专项资金,解决了这一问题。“快处先赔”的影响可以预见,只要落到实处,福建的旅游声誉必将节节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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