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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闯红灯者戴绿帽需商榷

2015-08-05 17:13:45 高永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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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4日9点半,深圳罗湖解放路与宝安南路路口,记者看到不少交警在各大红绿灯路口执勤,闯红灯的市民被拦住,戴上绿帽穿上绿马甲在路口执勤。(8月5日《南方都市报》)

闯红灯违反交通法规,这道理人尽皆知,行为却屡禁不止,于是有才的网友将其总结为“中国式过马路”。深圳市让闯红灯者在路口执勤,这种让违法者现身说法的方式,会使违法者记忆深刻,更能有效警示“后人”,无疑是整治闯红灯现象的有益尝试。然而,方法值得肯定,要求执勤者戴绿帽,却未必妥当。

交管部门让闯红灯者穿绿衣戴绿帽,其实是用心良苦颇有深意,因为衣帽颜色是绿灯的颜色,闯红灯者应该绿灯行的告诫意味不言自明。可是绿帽子在生活中别有所指,尤其是对男性而言,戴绿帽子就是奇耻大辱,交管部门尽管强调非刻意而为,但有人对此抵制也是情理之中,不管交管部门出于什么目的,恐怕都会遭到侮辱人格的诟病。

惩戒闯红灯者,杜绝闯红灯行为,关键是让交通法规入脑入心,让违规越法者得到惩治。深圳市可以让闯红灯者执勤,也可以让闯红灯者宣传交通法规,但是戴绿帽子的规定必须得改一改。虽说现在这样做可能会让人永不再犯,但是人格尊严不容侵犯。

交管部门是无心之举,有人可能要说笔者小题大做,纯粹是在故意挑起事端。当然,这样的事或许真的很小,但是小细节更能考验管理的智慧,管理中不注意细节的考量,难免就要受到敌视和抵制,好事可能就最终无法办好。

更为让人担忧的是,一顶帽子让制度有了弹性,闯红灯之后既可以穿绿意戴绿帽执勤,又可以交罚款了事,这显然就背离了制度的初衷,使制度的效力大打折扣。

换一顶其他颜色的帽子,闯红灯者照样可以执勤,照样可以接受交通法规教育,交管部门不妨就试一下效果,别因一顶帽子夭折了一项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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