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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场舞”多一些人文关怀

2015-06-15 07:32:16 袁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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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洛阳59岁大妈苏建芳自编的“错觉广场舞”在网络热传,甚至还被网友称为“史上最逆天”、“最让你错乱”等。6月13日,苏建芳接受采访时称,编这个“错觉舞”图的就是新颖另类,想凭着这个舞跳上更大的舞台,吸引更多人关注,同时在更广的范围内为一名贫困的7岁儿童小柯柯寻找双亲。(6月13日《中国新闻网》)

自编的“错觉广场舞”一经亮相,便受到众多网友的好评和鼓励,这无疑给广场舞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一个全新的充满人文关怀的广场舞孕育而生。平常看似普通的广场舞,一经大妈的努力,很可能铺就成一条贫困儿童成功寻找双亲的道路。

虽然遍地开花的广场舞一次次将“广场舞”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也不乏较多因广场舞扰民而产生的纠纷,例如:广场舞跳进公交站,管理方多次劝说无果;考生父亲因广场舞音乐太吵协调无果拳打广场舞大妈等。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广场舞的正面效应,它不仅是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空虚的“良药”,也是社会人文关怀的“补充剂”。针对广场舞这一“城市特色病”,我们应理性看待,只有政府和人民群众通力合作,发挥政府的“硬”性管理和广场舞大妈的“软”性自觉的作用,才能让广场舞真正为广大老年群体的生活增添无限春光。

政府作为社会的领航者,要扮演好广场舞“规范者”这一角色,重视居民精神文化场所的建设,使广场舞有一个“栖息之地”。诸如,加大对全民健身产所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音控系统,建立规范性的广场舞活动规章制度,“收编”广场舞“等,从而切实解决广场舞活动场所“僧多粥少”这一难题,给广场舞活动提供坚强保障。这样,才能给广场舞增添人文关怀创造条件。

“广场舞大妈”作为广场舞活动的主体,应建立公共意识,多换位思考,在进行广场舞活动时应以不扰民为必要前提,同时将广场舞多与社会和谐联系起来,比如让广场舞融入公益色彩,给贫困的7岁儿童小柯柯寻找双亲。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正是非常需要父爱母爱的阶段,“错觉广场舞”正好迎合了社会对7岁儿童小柯柯的同情与关爱的需求,无可厚非得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当然,“错觉广场舞”作为社会的一个新热点,它能够吸引很多眼球,从而将“7岁儿童小柯柯寻找双亲”这一事件不断发酵,对帮助小柯柯寻找双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此可见,让广场舞多些人文关怀,是当下广场舞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时下,有些地方政府已积极投入到广场舞“规范者”这一角色当中,诸如江苏将试点培训广场舞指导员。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广场舞发展必将转入规范性轨道,广场舞的人文关怀也必将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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