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星闻码头 > 正文

艺人就应为失德行为付出代价

2014-10-10 09:02:28 史洪举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媒体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前不久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暂停播出。

“劣迹艺人”该不该封杀,可谓见仁见智。有人认为封杀劣迹艺人大快人心,应该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巨大代价,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也有人认为,应该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不能一棍子打死,应该把选择权交给市场,由观众自己去选择是否还支持这些艺人。

与一般的道德缺失行为不同,吸毒、嫖娼等属于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的失德行为,有些甚至涉及违法、犯罪。在名人效应的作用下,艺人的劣迹行为容易被广泛传播,尤其是艺人的粉丝多处于青春期,正确价值观尚未完全建立,有些还是分辨是非能力较弱的中小学生。如果放任劣迹艺人仍在影视、广告中大行其道,容易给其粉丝带来吸毒、嫖娼没什么大不了的印象。严重的话,还可能给其成长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

当下,在演艺圈或多或少地存在一种以丑为美、越丑越美的不良心态。部分艺人不惜将各种出位乃至失德行为当作炒作手段,以博眼球或赢得人气。在眼球效应的作用下,一些媒体借机大肆报道,结果正中炒作者下怀,丑事反而成了名利双收的好事。长久下去,必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社会风气江河日下,道德建设无从谈起。

对劣迹艺人予以抵制,并不是我国独有。比如,日本知名艺人酒井法子因牵涉“吸毒事件”,就曾销声匿迹多时。此后虽然复出,也难恢复往日人气。

名声越大,责任越大,身为艺人,就是靠艺术和名声吃饭的。可以说,名声就是艺人的第二生命,他们应该像鸟儿爱护羽毛一样爱护自己的名声。既然自己都不珍惜名声,不惜以身试法,败坏声誉,就不应该再荼毒社会。

当然,从媒体报道来看,有关部门的通知还比较笼统。譬如,应该设置封杀期限,毕竟,人都有犯错的时候,被免职的官员尚且可以复出,也不宜永远将劣迹艺人“打入冷宫”。而且也要避免殃及无辜,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让其他人受到不必要牵连。

封杀劣迹艺人,既是一种惩戒,也是一种警告,警示一些艺人,不洁身自好,就别想有市场,就别在演艺圈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