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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坍塌致人死亡,村委该担几分责?

2014-08-13 17:53:37 李海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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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0时许,福州市永泰县洑口乡梅村村仑坪自然村内,四名村民在对一座近十年没有使用的教学楼进行拆除时,房屋东侧近十米高的土墙突然坍塌,导致三人当场死亡。另外一人因接妻子电话,躲过一劫。(08月11日《东南快报》)

三名村民因墙体坍塌而丧命,可以说,这是一场悲剧,谁都不想看到。但惋惜的同时,其折射出来的问题也得引发我们思考。在笔者看来,这场悲剧的发生,村委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村委会和这几位村民之间是有合同关系的。他们之间虽未确定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的一种约定,但依据法律的规定,双方依然受合同约束。村委会作为雇主、村民作为雇员,雇员从中取得报酬,并按雇主的意愿去从事某种活动,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后,依据双方默认的合同关系,雇主责任就产生了。

一座上世纪80年代土质楼荒废到今日,其安全系数可想而知。村委会竟只雇佣几位村民,而非较为专业的施工队对其进行拆除,这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单从这一点上看,村委会就难辞其咎。

进一步说,损害事实虽是雇员直接造成的,但雇主对雇员选任不当,疏于管理、监督等作为与不作为的行为,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换句话说,雇主对雇员有安全告知义务。那么,当时,该村村委会是否进行了告知?约定好报酬后,有没有撒手不管?这些问题对事故的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将是村委该担几分责的评判标准,自然都需要一一认定。

透过记者调查,村委会尚未表态。但在笔者看来,沉默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无论从道德层面上看,还是从法律层面上讲,村委会都应该第一时间站出来,需要认定的,只不过它该担几分责任而已。据报道,该起事故的发生,可能是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但这并不能成为“村委会毫无责任”的理由。

总之,事情发展到这地步,相互推卸责任只会让事件持续发酵,对涉事各方都没有好处。正确的处理方式只能是尽快制定处理方案,根据责任大小,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交代。只有这样,才能为这场悲剧画上句号。除此之外,透过这场悲剧,安全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需要引起各方重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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