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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治“裸”还需基础制度支撑

2014-05-30 07:52:43 刘  白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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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裸官不是惩戒贪腐,而是在清理贪腐的机会与可能性,它要在寻求干部队伍纯洁性的同时保证其稳定性,在改革形成压力的同时减少阻力。】

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提前退休的新闻余热未了,《人民日报》的报道又将更多广东清理裸官的信息带入了公众视野。据悉,广东目前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仅市厅级干部就有9名。

对于裸官的处理,广东谨慎地使用了“调整”一词,这也大致能代表此次专项行动的基调。根据此前广东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工作方案,裸官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只能二选一,不能兼得。以提前退休的方式解决方旋的裸官问题,也正是这样的思路。

这可能会让公众觉得“不过瘾”。在大众视野里,裸官虽不等同于贪官,但肯定有交集。毕竟,裸本身,就是机会、就是准备,就可能蠢蠢欲动,不一一彻查到底终究不让人放心。方旋提前退休的消息出来后,曾引起论者激烈争论,对广东不“深加追究”、不顺藤摸瓜查一查腐败问题的态度也颇有质疑。动机审判,是大众经历了众多裸官出逃事件后的本能反应,也是对地方吏治水平的不信任。

不过,既然裸官不等同于贪官,任何整顿都要在这个差别性上立论。整顿裸官不是惩戒贪腐,而是在清理贪腐的机会与可能性,它要在寻求干部队伍纯洁性的同时保证其稳定性,在改革形成压力的同时减少阻力。广东在调整裸官手段上的人性化,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改革的可行性。

渐进式的手法,是数十年改革留下的经验,同样也适用于吏治整顿。从浅处泅入、以怀柔方式推行的方法,虽然会和理想化结果有差距,但至少保证了改革在可控的局面下进行,不会出现一个系统一个领域的崩溃和乱局。不管在价值上是否有争议,这个效果都是不争的事实。

说到底,无论是公众所要求的反贪深度,还是广东想达到的治“裸”效果,都需要一些基础制度的支撑。严格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官员财产公开,甚至号称不是为了反腐而推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都是这样的基础建制。有它们的成型和成熟,才可能对官员个人情况有动态的管理和追踪,才可能形成“不易腐的防范机制”。如此,公众就不会再有“为什么不先彻查再退休(调整)”的质疑,广东也才无需再付出“对6000名科级以上干部作了调查”“发放3万多份调查表”之类的成本。

今年1月,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裸官列为不得考察提拔的六类干部之一,而广东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要求裸官在岗位的也要调整。专项治理上,地方敢动、先动、会动是好事,但基础建制的完成,显然需要更高层面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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