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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厕所假开放 这种做派真官僚

2013-11-29 07:38  李千帆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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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报道,去年4月,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将一个来借用厕所的3岁小女孩拒之门外,引起广泛关注。当年11月,市城管委公布了第一批49家向社会开放的内厕。一年后,近日记者回访名单中的多家单位发现,有的一直没有挂出“内部厕所 对外开放”的标识牌,而有的已悄悄将牌子撤下。

机关厕所开放,便民一小步亲民一大步,公众当然“喜大普奔”,当时城管委公布内厕开放单位的名单时,这些部门想必也听到了民意、欣纳了掌声。可一年时间过去了,有的雷声大雨声小,有的干脆口惠而实不至,这些行为往小了说是“软执行”,往严重说那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作风。

当然,从关闭到开放肯定会有不适应,就像有的单位所说,保洁员人手不够,开放带来安全隐患,但是换个角度看一下,为什么别的单位就能坚持下去呢?多少有些“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的意思。退一步说,即使人手不足,也可以通过增加投入的方式解决,一时投入不到位,也可以大大方方广而告之,而不是偷偷摸摸“摘牌”躲避了事。

大家都知道,为了解决公厕不足问题,有关部门当年就作出规定,要求车站、医院、酒店、餐饮店、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的厕所“义务对外开放”,经过近十年的落实,这些场所已经执行得很好,而政府机构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倡导者,应做执行表率。就像韩志鹏委员说的,对那些力有不逮的单位,可以采用奖励的办法,提供人力物力支持,纳税人的钱用在纳税人身上,公众不会有异议,但是对个别“老赖”还是应该出台惩戒措施,给出整改意见,规定时间内兑现承诺、重新开放。

(李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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