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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罚路”暗“陷阱”明“坑车”

www.fjnet.cn 2012-04-24 22:25  熊传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一段不足200米的路,曾允许两侧收费停车,后一侧不许停车,另一侧继续保留收费停车。但不许停车的一侧原先车位线并未清除,不知情的司机们继续停车。收费员称,这条路一天能罚1.8万元,一年数百万元。(4月24日南方报业网)

“有路自然就有罚,罚多罚少看表情;上路是张晴雨表,走路小心大盖帽……一不小心掉陷阱,罚款扣分走着瞧。”

流传民谣无不折射出了当今个别交通管理乱象。单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常罚路”年罚数百万便可一目了然。“常罚路”花样式“坑车”是彻头彻尾地强奸民意,暗似“陷阱”明为“坑车”,明“疏堵”实“添堵”。

当地人称“这是一个违法停车的陷阱。”一点儿都不为过。甚至有的市民干脆剑指交管部门:“这不是一个设好的陷阱吗?既然不能停车,为何不铲除车位线呢?”质疑得好!可谓一针见血地指出交管部门的失职失责和变相“坑车”“敛财”。

奇怪地是,“全路段禁停”一侧却“现”收费。即“常罚路”对面马路上有收费员向车主收取停车费。既然称之为“全路段禁停”,谁还敢光明正大地收取停车费?而收费员的“表白”让人颇为震惊:“诚安公司系政府资产公司下属子公司,我们收费行为可以说是代表政府,当然不会被罚款。”

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难道“常罚路”是后娘养的?完全邪乎也,邪完了不是。“全路段禁停”原本意味着无权收取停车费路段,有人明目张胆地收费。市民不仅要追问:“常罚路”年罚数百万暖和了谁的荷包?

“常罚路”年罚数百万何以锤炼?不愿透露姓名的收费员算了一笔账,我们可寻觅到些许其中的巨大经济利益下的内幕:“交警”每天至少要抄1次牌,时而3次,且节假日还经常“加班”。总算明白了一点儿,交管部门为什么对这条路段“跑”得这般勤快?因为这条路段是他们“创收”上百万元的“敛财之路”。

有一个疑问,开罚单的竟然还不是交警,而是其交通协管员,这明显属于违规操作!先不管协管员开罚单是否有效或合法或合规,关键是,我们要“揪”出幕后“黑手”,更要“搜”出权力“出租方”。按市场法则,没有利益则没有“黑手”,没有捆绑则没有“出租方”。因而,交管部门不要假装不知情,更不要认为可以置身事外。

若非要为此种行为下一个结论的话,这就叫做“常罚路”协管员“邪管”。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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