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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群闹没有赢家的斗气

www.fjnet.cn 2012-04-15 16:35  徐立凡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航班延误“群闹”,是没有赢家的斗气。让这种斗气停下来,对航空公司要强调义务,对旅客要强调权利。

上海浦东机场20多名乘客进入机场滑行道拦机不过两天,4月13日,这一幕在广州白云机场重演:因受天气影响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延迟了4小时登机后,部分旅客冲出登机口进入停机坪。

本应维权的旅客在情绪激烈中成为违法者,相信没有人愿意看到事情如此演变。无疑,从公共安全出发,擅自拦机式的维权方式不仅不能伸张旅客自身权益,相反还会损害更多旅客的利益,这种做法只能造成更大范围的公共利益损失,并使自己面临治安处罚。法律的刚性所在,不可能容忍情绪式和软暴力式的维权路径。

但是,传染病式的“群闹”,也折射出了航班供应与旅客需求之间的矛盾正在加速恶化,不能否认,这是旅客对航班延误越来越不能承受的内在原因。拦机的不智和越界,自有法律约束,航班延误的实质性违约,谁来负责?

客观地说,航班延误的原因,不能全部归咎于航空公司或机场的管理不善。航空飞行的大众化,航空管制增多,低空航线开放不足,天气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都可能造成航班延误。消除或减弱这些延误因素,非一时一日之功。但是,即使是在现有的供应能力中,也应该可以挖掘出更多的改善空间,实现更高水平的服务,以此降低旅客的情绪激烈度,而不是漠视不管,无为而治。比如,有的航空公司为避免延误超过4小时而面临的赔偿,明知不可能准时起飞,也提前让旅客登机,旅客在狭小空间内长时间等待面临的诸多不适则无人过问;比如,对于航班延误而须履行的告知义务时有时无,令旅客无所适从。继续对这些问题不闻不问,旅客怎么可能情绪平稳?

上海浦东机场拦机事件,相关乘客已被治安处罚,但具体是什么处罚并没有详细告知。如果没有明确的机制提醒,如何在今后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广州白云机场的新一幕,似乎已发出了警示。

航班延误“群闹”,是没有赢家的斗气。让这种斗气停下来,对航空公司要强调义务,对旅客要强调权利。当然,让处于航空违约高风险中的旅客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首先要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连续发生的拦机事件,在表明违法式维权不可行的同时,也应该倒逼航空承运方提高义务履行能力。尤其是迟迟难以落地的航空延误赔偿标准。标准越细化越有操作性,旅客的权利义务才会得到切实保障,而无须选择违法式维权。法律和行政两方面的高要求,加之航空延误保险等市场手段的跟进,才能更有效地防止旅客和航空承运方之间的不信任感加剧,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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