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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诸侯古墓被“鸠占鹊巢”:板子不能漏打

www.fjnet.cn 2012-03-30 08:44  陈家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镇江烟墩山因出土国宝级文物宜侯夨(cè)簋(guǐ)而闻名,宜侯夨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土的最重要青铜器之一,这里的宜侯古墓也被列为省文物保护单位。近日镇江新区网民“临江西路”在“大港信息港”上爆料称:镇江新区烟墩山上的宜侯古墓遭到人为破坏——一座新墓赫然葬在“‘古墓’的中间”。(《扬子晚报》2012-3-29)

坟墓是已逝先人的永久栖息之地,在国人的观念里,最下三滥的事就是挖他人的祖坟。如果说强占活人的房屋已是于情于理于法都无法容忍,那么,做出将他人的祖坟挖开,然后“鸠占鹊巢”的事,就实在是令人发指,最不能容忍的事了,按照官话的说法,就是“性质是非常恶劣”。什么人如此大胆,竟然敢做出对3000年前诸侯古墓“鸠占鹊巢”的事?要知道这可不是普通的坟墓,而是古人的坟墓,是三千年前大名鼎鼎的诸侯坟墓,有着特别的文物价值,是受到重点保护的文物!

从常理来推断,以及从新坟的气势都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必然不是普通老百姓所为与敢为,所为者肯定是非富即贵。而要找到新的坟主,难度其实并不大,对于这样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做法,当地相关部门已经表示要“进行追查,并作严肃处理。”

这是理所当然的。只是,发生了这样原本根本不应该发生的事之后,仅仅处理违法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当事人就够了吗?违法当事人的胆大妄为当然必须受到惩罚。但是,难道相关部门忘记了,发生这样的事,光有那些胆大妄为者有一种“诸侯轮流坐,今天到我家”的想法,就可以实现的吗?那样一个重点保护的文物,从挖开诸侯墓,到新建起今人的新墓,还修了那么长的水泥台阶,直到最终完成了“鸠占鹊巢”,其间的动静肯定是相当大的,时间也不会很短,而相关的部门却一直浑然不觉。同时,据当地居民反映,其实在这个省重点文物保护区域内,早已有不少人新坟墓,不过没有胆大到去直接“鸠占鹊巢”三千年前著名诸侯墓的地步而已。可是,相关部门对此也没有什么作为,只是在有网民在网上发布了相关消息,已经闹得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才“高度重视”,纷纷赶到现场,并高调宣布,要对违法者“进行追查,并作严肃处理。”

可以说,如果相关部门的履职不是仅仅局限于立一块重点文物保护的碑在那儿,而是经常有实际的行动,至少,三千年前著名诸侯的墓被“鸠占鹊巢”的事就不至于最终发生。因此,在处理违法者的过程中,难道不是也必须对于相关部门的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如果仅仅处理违法者,而那些失职渎职者却安然无事,那么,继续发生“鸠占鹊巢”的事,就是必然的。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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