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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社会,不该让举报者有家难归

www.fjnet.cn 2012-03-27 09:28  陈家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河北村民李建海在腾讯微博爆料称,自己家被“黑社会”打砸。其贴出的图片触目惊心,全家被迫流亡外地长达四年之久,今年刚刚回家不到一个月,却又再度遭到人身威胁逃离家园,引发网友热议。(《南方日报》)

一家人四年有家难归的原因是举报村干部违规开采铁矿问题引来家里被打砸得一塌胡涂,不敢再呆在自己的家里。为此,李建海去了石家庄和北京申诉。并先后找到河北电视台、人民政协报、西部时报、中国特产报、中国青年报、焦点访谈,四处陈情反映问题。“走一个地方跪一个地方。”

一般来说,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对于举报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但如果媒体介入,情况往往会有改变。可惜李建海一家很不幸,媒体的报道虽然引起了当地政府的关注,2010年底,当地政府还发给他一笔慰问金,让其把家里重新装修一遍。而且任迁安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春景接待他时承诺过:“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有家难归。”可是,他们还是不敢回家,这是他们多虑了吗?非也。今年2月5日,因为李建海的妻子即将再度生育,他们选择了回家,但本月14日,曾被他举报过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兄弟就到他家门口大肆辱骂,并发出人身威胁。他们本来就是惊弓之鸟,他们全家被迫再度逃离家园,继续过着有家难归的日子。而且不知何时才是头?

本来,李建海一家又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不是通缉犯,正如那位政法委书记所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有家难归。”可是,虽然连政法委书记都对他们拍了胸脯,他们却还是不得不忍受有家难归的生活。这不免有些过了吧?

原因是什么呢?大概要归结于相关部门认定的“举报情况不属实”。至于举报不属实的依据是什么?纪委并没有说。因此,到底李建海所举报的事情属实还是不属实,完全还是个谜。但是,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对于举报者,应该有一份关心与爱护。同时,假如李所举报真的不属实。也应该用调查到的事实向李说明,并且为了解除李与被举报村干部之间的误会,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完全应该将双方叫到一起,将问题说清楚,督促双方言归于好,不再发生不应该发生的一切。而对于打砸李家的行为,则是必须受到相应惩罚,并要求进行赔偿的。在许多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为了“维稳”,为了“和谐社会”,常常做出许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事。而在这里,如果将这些事做了,才是真正的为了维稳与和谐社会之举。对此,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了吗?纪委对于举报者家被打砸的事是“并不负责此方面内容”,建议去问政法委,而政法委呢?“不了解情况”。而且,李一家办不到离开的了四年的家一个月又被迫再度流浪,不是就不言而喻?

按照常态,纪委及政法委都有义务保护举报者。为了维稳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假如李的举报真不属实,政府许多部门都应该去化解举报人与被举报者之间的矛盾,如果有一个部门将工作做到位了,那么,李建海一家就不会一直过着有家难归的日子。可是他们一家却至今不敢回家,这既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失职,也是耻辱。

法制社会,怎能让举报者有家难归?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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