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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避孕套是“安全”套呀!
www.fjnet.cn 2011-07-13 07:56  邱智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天涯论坛上出现一则“官员涉嫌强奸人民教师”的帖子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发帖人是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她称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学校长强令她陪8位领导喝酒。酒醉后的她,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了。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网传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现代版的“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让人可气又可恨。当地社会风气之恶劣可见一斑,而且事情发生的各方荒唐之极!

荒唐之一:当地的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不学无术纯粹是一群酒囊饭袋,打着法制宣传的口号,却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情!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趁受害者酒醉昏迷之际,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甚至把用过的避孕套直接就扔在土管所房屋后面,其行为极其恶劣构成强奸,理应依法严惩。

荒唐之二:受害者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这是执法机构说出的话吗?说这话的执法人员在教导谁?这样道德败坏的人渣,还不清除出领导岗位,实在叫人难以理解。以前一直不知道避孕套为什么叫安全套,现在总算明白了,强奸也不担责。岂止是安全,应该是相当安全!

荒唐之三:谁让这个女教师去陪酒的?校长啊!据报道用餐之前,校长代礼平点名要周琴去给领导们敬酒。她被要求依次敬酒,每人一杯。难道校长不知道陪官员喝酒有什么下场,那就是把羔羊送进了狼口呀!看来我们的教育就是毁在这样的学校里面的!

至于个别弱势群体被要求陪酒,是社会的阴暗面。现在的法律和执法者对犯罪分子很宽容,受害者不但自己要承受身心伤害,家人也受到伤害,还得承受执法者威逼利诱,怎一个“乱”字了得?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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