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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官员因强拆获罪
www.fjnet.cn 2010-06-04 09:59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6月1日《新京报》报道,安徽阜阳一个土地开发项目中,开发商与业主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双方僵持不下。这场拉锯战因政府公权力的介入而失衡,业主的房屋被违法强拆,一名业主服毒自杀。事后,授权强拆的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颍章被问责,他同时被查出收受了贿赂,今年4月被判刑。

曹颍章是中国第一个因强拆而被行政追责,并被法庭判决有罪的官员,有一定的标志性。其人其案,似乎标志着结束了一个“强拆均有功”的时代;同时也开启了一个时代,在这个“新时代”,暴力拆迁民宅的官员搞不好或许也能获罪。

多年间,由权力主导的暴力拆迁及其引发的死亡事件接踵而来,孜孜不倦地对公众神经实施着恶性刺激,为此时时愤慨者众,其间积愤成仇者众。其实更有甚者,对我们这个社会更具“教毁”作用的现象,是被逼死的人死了白死,被逼死后往往还会被加上“抗法”的罪名。

在我看来,每次强拆事件的背后,几乎都有贪官污吏和开发商的肮脏交易。阜阳此案,即直观、生动地证明了以上道理的“无比正确”。强拆之前,开发商送了五万块钱给分管拆迁的副区长,而在开发商行贿之前,是这位副区长主动给开发商出了个借势强拆的主意。这种事上,这位贪官接受贿赂不是一次两次了,而这次,他的经营成本中除了隐形的东西外还多出来有形的一条人命。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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