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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官"与"草民",谁应该具有信息开放性?
www.fjnet.cn 2010-06-02 18:10  盛克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我们常说,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庞大的网络信息面前,每个人的信息似乎变得更透明,无论你住在那儿,你的职业,你的家庭情况等等,通过网络和人脉没有解答不了的疑问。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草案第39条明确规定:采集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信息,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并依法合理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因此可以认为,按照条例不可随意进行人肉搜索。

鉴于个人信息安全危机四伏的今天,我们很高兴能看到有这样一条信息出台。但是,我们有必要理清两个概念,一面是官员干部的公共信息,一面是普通群众的私人信息。

那么,信息安全保障,谁的信息更具有开放性,谁的信息应该得到有力保障。我想,这也是所有网民热议的话题。我们知道,官员干部所表率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从而,官员的生活,也就存在着双重身份。可是,从个人信息面的开放程度来讲。我个人认为,所有的官员干部应该打开这扇窗,在敞亮的环境中生活,总而言之,如果公职人员神神秘秘给个人信息蒙上一层面纱,总是给人摸不透的各种猜疑,甚至带来困扰。何尝不如,工作、生活更加透明化,接受来自全民的监督。我想,作为公职干部,并不是自身想不想公开个人信息的问题,而是针对自身信息必须具有一定的开放程度。

另外,公职人员,所代表的是人民群众公共利益。那么,干部的个人信息也同样具有公共性。在蒙着面纱的背后,其诸多问题,可能与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公职干部的个人信息没有一定的开放,那么一定程度上,是给群众眼睛抹上了一层厚厚的沙子。

当然,普通群众是一个普通的私人个体,并不属于利益公共代表性的范畴。也没有必要对于个人信息开放性的展开讨论,但是有一点不可忽视的是,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问题。事实上,近几年来,个人信息安全是被提及最为频繁的话题。大量的私人信息被广泛传播的案例,不仅给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机,在个人生存环境上,也带来莫名的尴尬。我想,在不久的将来,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立法也成为网络良性发展的趋势。当又一条新的草案诞生,我们应该感到欣然。但是,我们有必要理清公共信息与私人信息的开放界限。让真正的私人信息得到有力保护的同时,对公共信息提出有效的舆论监督。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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