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间道”不能从中小学生开始
近日,昆明市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市内所有学校的班主任在班上发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员”,收集校园暴力、侵财犯罪、手机网络淫秽传播、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学校周边不良青少年活动情况等信息,以供公安机构与教育部门全面掌握校园动态(3月17日《法制日报》)。
套句刘谦的名言:这真是不可思议。放眼全球,还从未听说中小学生要为公安部门服务,充当什么“治安小信息员”的先例。如果国外,这必将是一个大丑闻,要组织中小学生充当警察的线人?那家长们会去向警局兴师问罪的。
要求中小学生充当线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学生没有义务为公安部门充当线人。做线人的梁朝伟在《无间道》中可以说:对不起,我是一个警察。做线人的中小学生怎么说?对不起,我是一个治安小信息员?可是,警察充当线人,卧底玩无间道,那是职责所在,作为未成年人的中小学生,没有义务或职责,去为警察充当“治安小信息员”。偶然遭遇校园暴力、侵财犯罪等行为时,中小学生应当及时报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应当制度化地长期“报告警察”。报警是义务,但向警察打小报告,则在义务之外。
其次,公安部门或教育部门没有权力要求未成年人为其充当线人,不止没有权力,如果这么做,甚至是违法的,至少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五条及第三十八条。根据法文,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招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员”要干的工作,显然具备高度的危险性。尤其是收集学校周边不良青少年的活动信息,一旦被发现而被报复,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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