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经常停在村子路口上下客,其他车都没办法出入了,我们就是要给它点‘颜色’看看!”15日上午7点多,村民的四辆私家车把一辆518路公交车“围堵”在蔡塘古地石村口。直至中午11时,经交警协调,村民才将公交车“放行”。(3月16日《海峡导报》) □陈凤庚
四个私家车主的做法,让人想到一种医学做法———“以毒攻毒”:用含有毒性的药物治疗疾病。如果仅仅作为医疗手段,谁也不能说这有什么不妥。因为有时除此之外,没有其它更好的方法。
但对“以堵攻堵”,公益公交公司陈经理是这样说的,“我们不提倡市民用‘堵车’的方法解决问题”,表示今后市民若发现类似情况,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向公司举报,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但私家车主说“早在去年,我们就堵过不规范停车的公交车”,当时出面协调的车队管理员向村民保证,规范停车,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可这一病症并未有实质的好转。
用一种不善行为抵制另一种不善行为,的确不能“提倡”。但有关部门在公交车规范停车这一“小事”上的“束手无策”,私家车主们才“出此下策”。上午7点多就堵车了,10点记者赶到现场后进行采访,公交公司经理还在电话中说对类似事件 “会在第一时间处理”。去年就发生“以堵攻堵”事件,可陈经理还在要求市民 “及时举报”。同样,赶来现场调解的交警也提醒村民,“遇到此类情况最好能拍照取证,及时向有关单位举报处理”。其实,就在有关方面刚处理了堵车事件之后,不少公交车仍然没有进站停车,仍然停在靠近村口的路边。天天发生在眼皮底下的违章行为,有关部门视而不见,却好像是市民没“拍照取证”的问题,难怪市民要“以毒攻毒”了。
如果交警一调解,帮公交车一解围就万事大吉,如果公交公司从7点到11点只是车队管理员,而不是有更大权限的该公司领导现场了解,如果没有一定力度的整肃,而只是重复去年的“保证”,这样的“处理”,谁能保证公交车司机从此就 “规范停车”?“以堵攻堵”是不对的,但需要“提醒”的不是市民,而是相关方面,是你们的“无策”导致了这一“下策”。如果连这一“前因后果”都反思不清楚,公交车规范停车还会继续停留在 “拍照”与“举报”的口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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