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西岸文集> 王传涛 > 正文
新闻发言人不是央企的"万能解药"
www.fjnet.cn 2009-09-03 08:45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表示,国资委将适时出台有关文件,指导央企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等。据悉,作出这一决定是因为近期央企负面新闻缠身,国资委认为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已经是当前中央企业宣传思想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9月1日中广之声)

  首先应该肯定,央企设立新闻发言人是一件符合时代潮流的进步之举。这不仅有助于健全我国的新闻发布制度,更有助于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不可谓不是一个“多赢”之举。但是,从国资委官员的解释来看,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原因竟是因为“负面新闻缠身”,其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初衷当然会引起值起质疑——消除负面新闻怎能单靠新闻发言人的一张嘴?

  近期以来的央企丑闻确实杂多。油价“只涨不跌”、油价高于美国、天价吊灯、油价模糊机制、收取“开机费”、“团购门事件”,再加上近些天来饱受外媒质疑的外企行贿、央企受贿案,国资委的新闻发布人显得有些应接不暇。面对网友们的层层质疑,各单位自己能否完全自话自说直接关系着央企丑闻能否消解。

  但是,这些丑闻和质疑之声也并非全是网友们杜撰得来,更多的情况还是比较属实的。比如5月份之前“只涨不跌”的油价、比如150万以上的天价吊灯、比如“团购门事件”。可以看到,这样的事例并非新闻发言人所能解决,即便新闻发言人能第一时间作出解释,公众还是有质疑之权的。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想这句话用在这里最合适不过了,解决央企丑闻的最根本问题也正在于此。这需要的是国有企业实实在在的行动,而绝不能单靠新闻发言人的那张“三寸不烂之舌”,如果国有企业因为实实在在的问题而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新闻发言人所做的工作不应为自己的企业架起一块“遮羞布”,更不是“无理也要辩三分”,而是要用最快的速度表明态度,道歉、保证有时候也十分必要。

  新闻发言人不是央企丑闻的“万能解药”。新闻发言人即无权遏止民众的质疑权,也无法阻止外媒的曝光。在信息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里,央企设立新闻发言人就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被利用得好,这将有利于信息的公开和管理的透明;而如果利用得不好,这也终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央企的丑闻问题。反而,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会让假象本身欲盖弥彰、越描越黑。(王传涛)

(责编:刘宝琴)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