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200万重奖,不如拿1万治污
www.fjnet.cn 2008-03-21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山西省将省级考核的六个重点城市纳入重奖范围,退出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的,奖励一百万元人民币,退出污染最严重城市前十名的奖励两百万元。(中国新闻网2008-3-20)

    实在想不通,政府与其拿200万巨款来等待手下治污,为何不直接了当地拿出1万来抓紧时间去进行治污实际行动?用200万作诱饵,等得来“无污染”吗?

    山西省通过与基准年的比较,对于退出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和前十名的城市给予奖励。对于因为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城市年际环境质量状况下降的城市,则要取消其资格,不列入实施奖励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评定执行。有点可笑,治理污染的最终结果似乎就是为了追求诱人的物质性奖励,推出污染严重城市则大大有赏,没有推出则无赏——竟然也无罚!荒唐。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为何单单拿“进入污染最严重城市”作为考核标准?毫无疑问,全国每年公布的污染最严重城市是受到极大关注的,而随着关注度的提高,所在省市的领导必然会收到牵连。在民众目光下,所有的舆论罪责都难以逃脱。所以首先抛开关注的目光,然后再进行领导自己的工作,想必是非常必要的。——可是谁又知道:国家上头又给各省市下达了怎样的“悬赏”和任务?

    十七大号召创新,两会刚开,国家领导人号召干部要做实事。而抛出赏金等待治理、污染退步竟无惩罚——这就是所谓的实事和创新吗?世界污染本来急需治理,而污染严重城市的治理工作更是迫在眉睫,而目前大部分城市被迫不能动手治理的原因就在于没有运作的资金,而在节骨眼上抛出“赏金”,而不是用到正当治污上去,哪来规划?没错,治污单位可以向银行借贷先行治污,取得成效后用“赏金”来还贷。就算如此,治污工作的积极性如何去取得?治污是一劳永逸的大事,而且结果难以预料,政府不事先投资,谁还愿意动用自己的钱去做没有明显回报的事情?   

    把钱用到治污中,而不是在治污后。直接治污,而不是工作性悬赏。领导的目光切勿停留在关注度上,而是切实解决迫在眉睫的困难。相信不会再遭到疑问。(张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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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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