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恶俗”取胜的广告不可取
www.fjnet.cn 2008-02-19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针对网上关于某品牌产品在春节期间投放的十二生肖“轰炸版”广告的争议,该产品企业昨天(2月17日)在北京新闻大厦举行广告解读会作出回应说,该广告仅在春节期间播出,元宵节后将停播。今年春节期间,某品牌产品的一则电视广告在全国多家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出。在这则长达1分钟的电视广告中,广告语只是简单的“某某品牌”加上十二生肖的轮番滚动播出,一路从“鼠、鼠、鼠”念到“猪、猪、猪”,一句话竟然重复了十几遍,难怪有观众开始还以为是自家电视机出了毛病。这一“轰炸版”广告其单调的创意和高密度播出,引起了许多观众的反感,也在网上遭到了众多网民的炮轰。然而,该产品的有关负责人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说:做广告就是要宁愿挨骂,也不能被人忘记,这一广告营销策略,让人闻之惊讶!

  诚然,在如今的市场经济社会,大力开展“注意力经济”或者说是“眼球经济”,已成为许多企业扩大营销,成功创业的一项重要手段。在这种经济形态中,如果一条广告能够将受众的“眼球”尽量吸引过来,其推销产品的效果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有时甚至能大赚一票。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把自己的广告尽量做得吸引人一些,多争取点人们的“眼球”和“注意力”,亦是情理所在,是不必多加指责的。

  然而,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眼球经济” 或是“注意力经济”已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一种常态,竞争的手法在不断翻新,竞争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不仅在商场,甚至在演艺界、娱乐圈,也有人为了争夺受众的“眼球”和“关注度”,而不断制造出一系列的“导演门”、“潜规则”事件来炒作自己。前几年,有人为了让媒体快速“关注”自己,干脆制造了打记者的事件,从而使事件很快就上了版面,其个人的“关注度”自然也就不断升高。还是回到做广告上来说,这几年和娱乐圈一样,以恶俗之举来吸引“眼球”、吸引“注意力”的广告已不在少数,就在笔者著这篇小文时,又传来南京某楼盘于今年情人节打出的广告——“想艳遇吗?”(下图),这四个字就赫然写在南京河西一处广场前和沿街两侧新竖立起的44个户外广告牌上,着实“抢眼”得很,但有观者问其意,却被告之语焉不详。象这种纯粹为了争夺“眼球”,而制作低俗广告的做法显然是不足取的。

“想艳遇吗?”这四个字赫然写在南京河西一处广场前和沿街两侧新竖立起的户外广告牌上。

  问题是,正是在做广告“宁愿挨骂,也不能被人忘记”的思想指导下,低俗、粗俗及恶俗的广告始终未能绝迹,甚至有人还认为,群众的骂声越大,其广告效应就越大。事情果真是如此吗?首先,广告“不能被人忘记”,这没错,但你要让人家记住的是什么呢,是你企业和产品的美好形象,还是广告轰炸后给人带来的烦恼;是吸引“眼球”后带来的良好道德评价和人文关怀,还是给受众造成的精神伤害,如果不把这些事情想清楚的话,你的广告效应越大,你的名声就越坏,难道这就是你做广告的初衷和所追求目标吗?其次,任何恶搞的炒作行为,总是以愚人开始,以愚己结束,那种希望通过恶俗广告来提高自己知名度的企业,其最终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惹火烧身,遭到受众的抵制和非议,上面提到的这家做“轰炸版”广告的品牌企业,结果受到了广大网民“轰炸式”的谴责,不得不宣布该广告将在近期停播,不是已验证了这一道理了吗!(许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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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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