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一个公民报道者的非正常死亡
www.fjnet.cn 2008-01-11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湖北媒体报道,当地一位公民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的执法过程,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

    这样的事件发生在我们的土地上,让我们在感到震惊与愤怒的同时也十分意外,城管的野蛮执法早已恶名远扬,但没想到竟野蛮到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报道说,“数十名执法人员蜂拥而至,殴打魏文华,魏交出手机,举起双手,但殴打并未结束。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

    我想,在如此残暴的现实面前,任何愤激之辞都已不够表达我们的沉痛,更不足以指斥行凶者的罪恶。我只好双手合十,在心中祈祷死难者得以安息。这位公民,面对罪恶的野蛮执法,举起了手里神圣的录像手机真诚地做一个现实的记录者,他的行动阻挡不了恶行的继续,甚至于还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他作为公民报道者所展示出来的勇气与姿态,是这个公民社会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再追问一下,魏文华算不算一个公民报道者?也许在举起手机的那一瞬间,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行使一个公民的权利,也许他尚来不及去深究自己拍到的素材将如何使用,但我们可以肯定,正是那种见不义而不忍漠视的最普遍之良心促使他要记录下那些丑恶的时刻,让那些所谓“执法者”的嘴脸暴露在更广大的空间里。而这,正是催生当前中国公民报道的最重要土壤。

    在有效媒体资源相对匮乏的当代中国,正规新闻媒体的触角还有许多禁区和盲区,而这些角落恰恰是不公正、不合理、不人道最集中的所在。从前,这些消息被写进官方媒体的内参资料或干脆被直接“筛”掉。令人欣慰的是,随着的互联网的崛起,那些被正规媒体所忽略的角落,一夜之间大面积地暴光在互联网上,这些消息从某种程度上作为官方媒体信息的有益补充,使得原本作为“社区”的网络空间渐次成长为具有媒体性质的信息发布、分享渠道,伴随着网民素质的提高与网民群体呈几何级数的增长,互联网在实质上获得了与传统媒体同等的身份,在公共事务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1990年代末以来,广大的“公民报道者”们开始改变“舆论监督只是新闻媒体的监督”的局面,逐渐形成“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监督”。《中国新闻周刊》为此特别做封面报道“公民报道者”对这一事实进行确认,《南方都市报》则在纸媒上专设“网眼”版面与网络的公民报道形成良性的呼应。发生在2007年的许多重要新闻事件诸如“重庆钉子户”、“厦门PX化工项目”、“全民打虎”等事件都是由互联网首先发起的。公民报道在今天不仅仅是一个命名,它已经是一个事实。魏文华的背后站着全中国、全世界最广大的公民报道者。

    让我们记住这一天,2008年1月7日,一个真诚的公民报道者被野蛮城管殴打致死的日子。(黄陈锋)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