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来自福建、江西、湖北等省的十个名胜风景区工商局代表,在武夷山市签订《名胜风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域协作议定书》。
为加强名胜风景区之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名胜风景
区消费维权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名胜
风景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庐山、井冈山、三清山、武当山及省内武夷山、万石山、莆田妈祖、太姥山、大金湖、永定土楼等风景区工商部门负责人齐聚武夷山,议定协作互助条款。
按照协定,十个名胜风景区在“12315”通用投诉电话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消费提示警示共同发布制度,搭建消费维权信息内部交流平台;合作双方区域内消费者异地投诉,均实行“谁受理、谁转办、谁反馈”的原则,统一异地投诉受理调处时限,并相互认可依照事发地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处理消费争议及纠纷事宜;双方还将定期组织人员互访,探讨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和两地消费争议管理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情况、特点及趋势,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闽北日报
朱玲 陈谦 陈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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