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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五种甩客行为 明起市民可投诉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9-04 08:00:19    |  文章来源: 东南新闻网   
 

  公交未在规定道路上行驶,擅自改道等五种造成乘客无法上车的行为,市民可进行投诉。昨日,记者获悉,福州公交公司重新修订了《公交营运车辆规范停靠站服务规定(试行)》。

  以下五种情况可按抛站甩客拨打公交客服热线968803投诉。公交车未在规定道路上行驶,擅自改道,
造成抛站(因交通原因,按照交巡警指挥临时改道的不计);未在本线路规定站点进站停靠、开门上下客,造成抛站;进出场车辆、故障车辆或远郊线路因客满无法停靠站上客时,没有使用相关提示牌的;未到站点的规定区开门下客,到达站点规定区域后又未进行二次停靠,造成甩客的;车辆进站,车身、车门距离站台超出1米,造成乘客无法乘车的。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主要做了三大调整。一是进站时,从50米减速,改为100米开始减速,主要顾及进站安全。二是二次停靠标准有所变动,原二次停靠是指进站时第三部车辆要二次停靠,现为进站时,凡是车身未进站的都必须二次停靠。(海峡都市报 见习记者 陈蓉)

(责编: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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