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
福州市民可认养公园林木绿地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8-29 07:58:32    |  文章来源: 东南新闻网   
 

  公园里的绿地、古树名木等今后可由市民认养了。日前我省出台了《福建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我省公民可通过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昨日记者从省绿化委办公室获悉,我省林木绿地的认建认养工作正在开展中,市民可通过辖区内园林部门申请认建
认养。

  据介绍,市民认建认养的范围主要包括各行政区域内以发挥生态、社会、景观效益为目的的城乡公共绿地、生态公益林、风景林、绿色通道(含城市行道树)、古树名木(含古树后续资源大型观赏树木)等。

  据悉,认建认养费用个人达200元以上、单位团体达2000元以上者,可以在认建认养期间悬挂或树立认建认养荣誉牌。除古树古木外,林木、绿地连续认建认养资金额累积个人达1万元以上、单位团体达10万元以上的,经绿化、林业或建设(园林)主管部门批准,可取得该纪念林、纪念树或绿地的冠名权。(东南快报 见习记者 谢丹)

(责编:金婷)

相关稿件
 
查看文章评论
屏南:古稀老人呵护绿地 07-18
让蓝天绿地长在——乌海打造宜居城市 08-27
匿名发表  您在以匿名发表时可以输入昵称 如果您是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在下面输入有效的用户名密码。  
  昵称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