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蓝旭)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批示精神的热潮中,我省教育系统就构建和谐社会,让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校进行了全面部署。此前,我省已有45万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农民工子女上学与城市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入读公办校后不得加收借读费及其他费用,输入地将其纳入当地义
务教育规划。由教育部门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纳入“两免一补”,在农村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免除学杂费。
福州、泉州、莆田等地还统一制作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卡”,农民工凭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求职证到暂住地所在的居委会或教育部门登记报名,领取入学卡即可到学校报名入学。此外,我省还将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