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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导报7月2日讯(记者 香卉辉) 新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厦门共有209万纳税人可享受到减税优惠,其中有180万人计税工薪收入(扣除四金后)低于3500元,不用交税。据此测算,厦门地税每年将少收近12亿元的个税税款。

此外,新个税法还将个税申报日期延长至次月的15日之前。记者昨日从地税部门了解到,这与厦门现行个税申报日期一致,个税申报流程等也没变。

180万人9月起不用缴交个税

根据今年5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全市共有210万名纳税人申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四金后)低于现行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的共有120万人,这部分人群不用交个税。

新个税法实施后,工薪所得低于新个税法费用扣除标准的,全市共有约180万人,这就意味着,从9月1日开始,这180万纳税人将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数量比现行不用缴交个税人数多了59.7万人。

209万人少缴税

2500人多交税

按照地税部门的测算,扣除四金后,每月计税工薪收入38600元是分水岭,收入少于38600元的,可享受到新个税法的减税优惠。


据统计,厦门全市低于38600元计税工薪收入的人数共有209万人,其中近180万人不用交个税,剩下的约29万人可以少交税款,减税优惠最多的纳税人可以少交480元。

此外,计税工薪收入高于38600元的纳税人,9月1日开始就要多交个税,这部分人群在厦门大约有2500人。其中,工薪高于8.35万元的有479人。

厦门全年地税少收近12亿税款

新个税法降低了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因而整体上减少了个税税款。

根据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口径,厦门地税抽取了2010年5月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明细申报记录进行加工运算,结果显示,实行新个税法后,工薪所得税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将下降42.27%。以2010年厦门地税工薪所得税目税款测算,预计将减少税款11.66亿元。

而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99%以上都是属于定期定额征收,新个税法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调整后,这部分纳税人综合税负将从 2.3%降为1.88%,以2010年厦门地税个体户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税收入计算,预计将减少2400万元左右。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 (记者 林润)按照昨天下午最终通过的个税调整方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免征额)改为3500元,同时维持二审草案中对税率的调整——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第一级税率为3%。

在本周初的二审草案中,个税的临界点是1.96万元;如今,这个临界点升至3.86万元。换句话说,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月收入在3.86万元以下的人都减税了,但超过3.86万元的人面临增税。根据二审草案,厦门市将有209万人由于收入在临界点以下,可少缴税款。同时,将有167万人和个税说“拜拜”。眼下,最终敲定的方案将免征额进一步提高,意味着厦门市将有更多工薪族从个税调整中获益。根据最终方案初步测算的结果显示,厦门市可享受省税优惠的纳税人将超过210万人。

根据市地税局提供的5月份工资薪金申报情况,厦门市有120万人收入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收入在2000元至3000元(含3000元)的有46.82万人,收入在3000元至3.8万元(含3.8万元)的,有42.78万人。一共有210.14万人月收入在3.8万元以下,这个庞大的群体,都将享受个税调整的实惠。其中,减税最多的是月收入在8000元~12500元的人群,每月可省下480元。

同时,厦门市月收入在3.8万至5.8万元(含5.8万元)仅1453人,月收入高于5.8万元的,也只有1000多人。由于个税分界点是3.86万元,这些高收入者中的大部分将被增税。比如,月收入在4.2万元的市民,原来要缴纳的个税是8625元,9月起要缴纳8795元,多了170元。而月收入在10.2万的市民增税最明显,从现在的29625元,增加到30820元,增加了1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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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4000元 每月只需15元个税

听说最终通过的个税调整方案后,市民郑先生很兴奋:“本来以为免征额不会再调整了,现在又提高了500元,太好了!”郑先生每个月在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的收入4000元左右,本来每个月要缴纳175元个税,而9月起只需缴纳15元,税负大大减轻。

根据最终的个税调整方案,本报邀请厦门大学财政系教师熊巍再次计算了不同收入调整后的个税金额。

扣减社保及公积金后含税收入额 现在缴纳的个税税额 9月起要缴纳的个税税额 个税金额变化

  2,000.00            -    -      -     

  2,500.00           25.00    -      -25.00

  3,500.00           125.00    -      -125.00

  4,000.00           175.00    15.00    -160.00

  5,000.00           325.00    45.00    -280.00

  7,000.00           625.00    245.00    -380.00

  8,000.00           825.00    345.00    -480.00

  12,500.00          1,725.00   1,245.00   -480.00

  22,000.00          3,625.00   3,620.00   -5.00

  38,500.00          7,750.00   7,745.00   -5.00

  38,600.00          7,775.00   7,775.00   -

  42,000.00          8,625.00   8,795.00   +170.00

  58,500.00          13,575.00   13,745.00  +170.00

  62,000.00          14,625.00   14,970.00  +345.00

  82,000.00          21,625.00   21,970.00  +345.00

  83,500.00          22,225.00   22,495.00  +270.00

  102,000.00          29,625.00   30,820.00  +1195.00

  102,001.00          29,625.45   30,820.45  +1195.00


省下的钱 可多加几道菜

“每个月每人少了200多元的税,整个家庭加起来等于一年多收入五六千元,可算是笔不少的收入了。”家住莲怡社区的郑女士高兴地说。

郑女士和丈夫都是工薪族,两口子的工资都是4000多元,以前扣除税收、三金等,拿到手的两人合计只有不到6000元,还要寄2000元给老家父母,一个家庭一个月只有3000多元可支配,手头挺紧的。

“每个月多了500多元,可要好好盘算下用处。打算在菜金方面增加200元,平摊下来,一个星期可增加四五十元,可以多买两根冻大骨、两斤巴浪鱼、半斤虾。”郑女士掰着手指头细算。

“此外,每个月可以安排150元花在孩子身上,买衣服啊、文具啊、玩具啊。”另外还有200来元,郑女士打算存起来用于全家人周边游。“现在平均一人花几百元就可周边游了。”郑女士说,如果每年出门一趟,到白水洋或潮汕一带,全家三口人花个2000多元也就差不多了。此外,如果还有节余,郑女士还打算添置些小家电。

集大财经学院副教授林枫说,对很多低收入人士而言,免税后省下的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住通胀的压力。而如果把这些钱全用于消费,显而易见又可带动各行各业的发展,“郑女士一家一年周边游一次,意味着这2400元投到了酒店、交通、餐饮、购物、旅行社甚至保险业,又促进了这些行业的发展。”(记者 刘丽英)


每年可增加一次短途游

个税免征额提高后,对于收入为4000元~5000元的中等收入者来说,每个月钱袋子可多出200元左右收入。旅游业界人士认为,如果这笔钱全部用于旅游,一年至少可增加一次港澳等中短线旅游。

得知这一消息后,家住金尚小区的郭先生拿出了自己的工资条,看了看自己的工资明细。他说,每个月公积金、医保、所得税等扣除之后,拿到手上的钱大约是4000元左右。“说句实话,每个月4000元的工资只够一家人三口的基本生活开销。这么一点工资,再一扣税,手头更加紧张,哪有心情出去旅游?”

如果按照新的个税政策来算,郭先生一个月大约能省出200元左右,一年下来也有近2500元。厦门康辉国旅总经理林志民认为,省下来的钱只要一半或者1/3用在旅游业上,就能拉动旅游业中短途的消费。

“对于像郭先生这样收入的市民来说,如果省出来的钱全部规划在旅游上,可以有以下几种可能性:一是双职工一年可以省五六千元,他们每个月至少可以进行一次周末度假,一年就能给全家带来一次五六百公里远的中短途旅游,比如到温州、杭州、上海等华东线旅游。”林志民说。

“如果是单身的市民,一年省两三千元,可以到北京、港澳甚至东南亚如泰国等走一趟。”林志民说,调整个税,对于一些高收入人群来说,他们在高端旅游的投入上不会有太明显的变化。但对中低收入的市民触动会比较大,那些中低收入的人们生活就会稍微宽松一些。

旅游业内人士认为,个税免征额的提高,人们可支配的费用有所增加,未来旅游市场的中短线旅游和亲子游将会出现一定量的增加。(记者 翁华鸿)

●新个税法9月1日起施行 缴税人数将减少约6000万

●月入10000元减税480元 月入超38600元税负增加

文/记者何颖思、赵琳琳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这次修改的个税法将会在四个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一,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

第二,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第三,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

第四,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这个调整的内容对纳税人有利。

在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调整,包括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此外,还适当扩大了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

王建凡表示,低档税率是指修正案通过后3%和10%这两档税率,这两档税率所适用的人群和原来9级税率的情况相比有了较大扩大,体现了低税率向大部分纳税人倾斜,也体现了此次个税法修改的重点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此外还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所有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的税负都是减轻的;另外,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也体现了“以人为本”,因为原来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只有7天,其他税的申报一般是15天,可能导致要到纳税机关申报两次。


修改个税法解读1 全年税收减少1600亿元左右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会上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使得全年税收减少1600亿元左右。全年减收的1600亿元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如果按照9月1日实施的修正案来计算,今年减收不会这么多,4个月大概是530亿元左右。

王建凡说,个税起征点调整使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

修改个税法解读2 原8400万纳税人将减少至2400万

王建凡表示,个税法修改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意味着有约6000万之前须纳个税的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

王建凡指出,这次修改个税法将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一,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这样的调整,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

第二,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第三,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的纳税人降幅最大,平均降幅约40%,最大的降幅是57%,有利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发展。第四,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这个调整的内容对纳税人有利。

修改个税法解读3 8000~12000元月入者减负最多

个税法修改案不论是与现行规定相比还是与之前的草案相比,都有较大改动。记者算数发现,比起一审草案,税负增加减少的分水岭提高不少,从月收入(不含三费一金,下同)的19000元提高到38600元,也就是月收入在38600元以上的群体,个税税负是增加的。而新规实施后,月收入8000元到12000元阶层减负最多,达480元。

市民:是否满意各说纷纭

昨日,“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飙升为微博的头号热门话题。在网友投票中,截至昨晚8时40分,有34%的网友表示满意,其中有28%的网友认为“二审考虑了民意”;不过依然有过半(58%)网友“不满意”,认为“起征点”还是太低;另有8%的网友表示“说不清”。

昨日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白领卢小姐扣除三费一金后的收入接近10000元,她告诉记者,这次“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已经很不错”。不过白领方小姐认为,虽然“起征点”提高了,但只是抵消了通货膨胀的那部分。


专家:修改案已体现民意

“这次修改不错,代表们力争下,起征点提高了,开局挺好。”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昨日对记者表示,减税规模与国家财力有关,“一定时间减多少税受国家财力限制,虽然我国财政收入很多,但公共支出也很大,包括社保、医疗等。总的来说,这次修改已体现民意,并体现了‘多数人纳税,并纳低税’的改革方向。”

中新社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周锐)备受各方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日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再审稿维持原有的起征点提高方案。官方称,此次一级税率的下调将惠及7成纳税者,3000元起征点也为个税后续改革留下空间。但认为起征点过低的网友质疑说,“既然不变,当初征求意见的作用又体现在哪里?”

面对坊间热议,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28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他表示,“起征点”并非个税改革中的关键,执著于这方面的争论,只会让各方忽略掉许多改革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今年4月25日,中国人大网就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个多月时间里共收到23万多条意见,创近几年国家立法公开征求意见数量之最。

本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原汁原味”的公布了意见内容。在82707位参与的网民中,15%赞成将3000元作为起征点、48%认为应该修改、35%持反对态度。

华生认为开门立法是值得坚持的方向,但在细节上未来还可以做得更好。他表示,当下人们说的起征点实际上是指基本扣除额,从“实际起征点=总收入×23%(三险一金)+基本扣除额”的公式中可以看出,基本扣除额越高,对高收入者就越有利。但面对“扣除额提到3000元如何?”的询问,事不关己的低收入者保持沉默,中等收入阶层“起征点越高越好”的呼声自然会凸显出来。


华生指出,如果改变一下征求意见的方式,比如说,“政府决定减税1200亿,请选择以下二种方式:1、基本扣除额不变,3亿工薪族每人平均返税派发400元。2、调整扣除额至3000元,将减税集中发给月薪万元上下的中等收入者”,最后反映出的民意就将更加复杂和接近真实。

华生强调,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在整体上有两个主要问题。一是重劳动工薪所得,轻财产资本所得。这加剧了收入和贫富差距,需要通过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加以解决。二是隐性收入猖獗。典型的例子就是开启了腐败和偷税之窗的购物卡。他表示,当下对于起征点这样一个局部问题的争论,虽然迎合了一些人讨厌直接税的心理,但却让上面这些更为关键问题被各方所忽略。

华生指出,即便是要深入讨论基本扣除额,其首先需要关注的也应该是现行三险一金的税前社保类扣除。他表示,目前中国社保交费在国际上都属于负担比重较高的行列。目前3000元以下工薪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几乎不用交,但社保交费要大几百元,严重影响低工薪者实际收入和消费水平。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保交费也大多数倍于个税。

对于基本扣除额到底多少合适,华生表示,这一数据不应该是死板不动的。一则,中国应建立一般扣除额的动态调整机制,使个税基本扣除额每年能够随收入水平和物价指数的上升而动态调整;二来,中国可以考虑与国际接轨,增加个人工薪所得的特殊生计扣除额,使起征点因人而异。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二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一审稿中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每月3000元不变。在草案一审稿的基础上,二审稿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以进一步降低较低收入人群税负。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向常委会作关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指出,考虑到草案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建议维持免征额每月3000元的规定。

他表示:“对于征集到的意见中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意见,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建议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予以解决。”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将现行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对级距作了调整。其中,第1级税率为5%,其所对应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不超过1500元。洪虎介绍,法律委经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测算,建议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这样将加大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全国人大法律委表示,在常委会审议和征求各方面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意见过程中,有些常委会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和地方、部门还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扶养人口、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抓紧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全国人大法律委还建议,适时全面修改个税法。

⊙记者 张牡霞

个税法修正案二审草案今日将正式亮相。从27日起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继续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虽然二审草案尚未正式公布,但从最新消息来看,工薪阶层有望获得比一审草案更大的减税力度。

有消息称,二审草案维持3000元的起征点不变,但将把第一级税率由5%下降到3%。据此测算,每位工薪阶层纳税者每月至少还可以少缴纳30元的个税。

从已经透露的二审方案内容来看,新方案并没有完全体现大多数网友的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统计,在4月25日至5月31日全国人大网上征求意见期间,网上共有82536人对3000元起征点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网上大多意见是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二审草案没有对3000元起征点进行调整,很大程度上是听取了税收专家的专业意见。尽管网上意见大多建议提高起征点,但参加全国人大个税法修订座谈会的专家则大多认为将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是合理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分别从国际个税扣除费用标准、个税在税收收入中的占比、物价上涨水平和实际扣除额等方面论证了3000元起征点的合理性。

不过,二审草案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听取了民众进一步减税的建议,将第一级税率由5%降至3%这一改动即是来自网上的一些意见建议。

从一审以来各界热议的焦点来看,二审期间,关于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跟CPI挂钩、不同地区是否应该规定不同起征点、是否应该按家庭征收个税等问题的讨论仍将继续,但推动个税法修正案尽快通过审议并实施则是多数人的共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表示,希望个税法修正案尽早通过,人民尽快享受到1000多亿减税的成果。据悉,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有望通过二审,如果获得通过,最快将于下半年颁布实施。

今年4月25日至5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意见。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将这些意见整理分析并对外发布(全文见人大网站)。总体来看,意见主要集中在个税免征额(即起征点)上调到3000元是否合理,对高收入者的征税力度够不够,要不要实行单一税率等。本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数据统计

京粤沪意见总数居前三

在本次征求意见过程中,中国人大网共收到82707位网民提出的237684条意见(每位网民可以对草案的4条规定分别提出意见),另有来信181封。

从地区上看,提出意见前3位的是:北京、广东、上海,共提出103317条,占全部意见的43%;后3位的是:西藏、青海、宁夏,共提出843条,占全部意见的0.4%。

月入4500元以下者过半

从月收入分布上看,集中于3000元至7500元的人群,提出了116848条,占全部意见的49%,其中收入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参与最多,提出了61929条,占53%;收入12000元以上的人群提出了25835条,占全部意见的11%。

仅15%赞成3000起征点

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网上共有82536人对本条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有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

按月收入分类,持赞成意见的主要集中在月收入3000元以下和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其中月入3000元以下的14900人中,有3576人赞成,占24%。而4500元至7500元,7500元至12000元和12000元以上三档中,赞成率分别为13%、占12%和14%。


超3成网民支持7级税率

草案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将工薪所得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9级修改为现在的7级,分别适用5%、10%、20%、25%、30%、35%、45%的税率。

网上共有75690人对本条发表了意见,其中赞成的占36%,集中于3000元以下和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

■草案意见

网民

3000元不够缴一居月供

有些意见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价都很高,3000元不够缴一居室每月的房贷。3000元起征点不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的原则。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0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54元,上海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北京超过了4000元。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短期内发达城市大部分普通工薪阶层都成为征税对象,无法起到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作用。

专家

3000元起征点已经很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提出,起征点应当与物价指数挂钩,从2008年到现在,我国的物价水平上涨了10%至15%,据此计算减除费用标准应提高到2200元左右。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提出,实践中除法定的减除费用外,“三险一金”已经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了,按照3000元的起征点计算,实际扣除额为3896元,相当于上海市2010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从全国范围看,这一标准已经很高。

李稻葵:个税改革应实行宽税基

财政部学者称最高免征额实际已达5798元

随着《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网上征集意见的结束,学界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问题再起争议,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昨天在清华“个税法修正案专家研讨会”上呼吁个税改革要“留一个口子,在几个省市搞试点”。

“个税改革需要有大局观,新的个税修正案并没有提出一个新框架、新方向。”李稻葵昨天表示,个人所得税在整个国家财政收入中只占很小一块,中央政府并“不差钱”,虽然本次改革能减少纳税负担1200亿元,但并没有起到很好的平复社会情绪的效果。

李稻葵表示,纳税人之所以抱怨纳税负担过重,是因为目前并没有建立起一套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相配套的福利制度。李稻葵建议,个税改革首先需要明确一些目标,建立一个让百姓看得见的福利体制;其次,实现综合收入为税基的“宽税基”个税征收制度;第三,应该“记负担”,即将纳税人一些基本生活负担扣除。另外,李稻葵呼吁,尽管会存在逃税等行为,但仍可以在各省市搞试点试行上述个税改革方案,如果走错了,可以重来。

“本次个税修正案并没有让广大低收入阶层得到好处,而只是部分中等收入阶层受益。”国内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认为,“在本次税收改革中受益最多的是白领和公务员,并没有考虑低收入者,实质上扩大了收入差距。”虽然对目前的个税修正案有异议,但华生也反对李稻葵提出的试点建议,他认为纳税人的流动性过高,如果有地区税率低,那么很多企业就会跑到税率低的地方。

“个人所得税不同于房产税,人为设置个税所得税率的差别会造成社会人才流动的混乱,不容易搞试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对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如果算上“三险一金”,实际上最高免征额已经达到5798元,能够基本实现培育中产阶层的政策导向。(记者孙春祥)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之前在网上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共征集到23万条反馈意见,创下历史新记录。此前创下公众咨询反馈意见记录的是2006年的《劳动合同法》,共收到超过19万条意见。

不过,在就现行个税法应该做出多大改动方面,各个方面的分歧严重。民众对草案讨论的焦点集中在:起征点过低、税级调整未考虑中产阶层、全国个税“一刀切”存弊病。

其中,建议上调起征点的意见占了大多数,将起征点直接上调至5000元的呼声最高。

但经济学家认为政府难以在个税起征点上做出太多让步,提交反馈意见的市民或许会对结果失望。

另一个焦点涉及草案对九级累进税率进行修改,税级减少到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争议在于,调整未考虑到中等收入阶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认为,应将适用10%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从草案的1500元到4500元修改为1500元至5000元;将适用20%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从4500元到9000元修改为5000至10000元。


此外,“一刀切”一直都是中国个税体制的一大弊病,地区收入差距悬殊、家庭负担各异、物价不断上涨等等,各种因素似乎都被排除在外这是第三个焦点。网民“如梦”的留言有一定代表性:个税要体现贫富差距征收有别,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收入高,应该多缴个税;中西部地区收入低,可少缴税。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微博)此间发表的署名文章中建议,可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分别适用5000元、4000元、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个税考虑按地区征收,并没有操作上的难题。“个税与物价和家庭负担挂钩值得考虑,这也与国际做法接轨。”他说。

有媒体报道说,这份修正草案会在6月份进行二审,若二审通过最快可于今年下半年开始施行。

一个多月来,共收到意见23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

●在23万条意见中,要求提高个税免征额的呼声尤为强烈,但专家认为,一味提高免征额不利于个税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而应在综合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此外,由于各地的收入、消费支出水平等都存在差异,很多网友建议个税调整体现地域、家庭差异化

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修正案征集意见5月31日结束。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已收到23万条意见,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对网上意见和通过其他方式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供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时参考。

今年4月22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未能通过。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草案计划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目前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同时,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也计划修改为7级。

中国人大网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启动的第一天就收到10万多条意见。此前,创造全国人大立法征求意见数量之最的是劳动合同法草案,一个多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9万余条意见。

在23万条意见中,要求提高个税免征额的呼声尤为强烈,但专家认为,一味提高个税免征额不利于个税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而应在综合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此外,建议个税调整体现地域、家庭差异化也成为关注焦点。很多网友建议,各个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房价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应当在征收个税时得以体现,差别对待。


解读

3000

元免征额为何成焦点?

伴随着个税征求意见,近一段时间,社会各界对于个税有关话题的讨论此起彼伏。为何3000元免征额成为焦点中的焦点?如何堵住高收入人群的个税漏洞?个税改革能否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记者采访了业内权威专家和学者。

调免征额能否调节收入分配?

记者:免征额3000元是否合适?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个税法修订的一大难点就是免征额高低的选择,之所以免征额的上调备受关注,在于它能够直接降低纳税人的税负。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草案提出的3000元额度符合当前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情况,也为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留下空间。

记者:社会各界仍有相当一部分声音希望免征额再提高一些。如何看待这种呼声?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3000元的免征额是在前几次调整幅度基础上的一种相对平稳调整。今后免征额会随着物价汇率变动以及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

的变化实行动态化调整。但免征额也不宜调得过高,否则纳税面过窄,不利于提高公众纳税意识,也不利于增加财政用于公共服务的支出。

郝如玉:单纯提高免征额对所有人都会带来减税,但对缩小贫富差距具有反向调节作用。收入越高的群体减税越多,而低收入群体受益相对较少。因此,上调免征额的改革数额宜低不宜高,应与级距和税率的改革共同进行。应多调级距和税率,少调免征额,这是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税负和提高高收入者税负的关键举措。


如何堵住高收入人群的个税漏洞?

记者:有相当一部分声音关注游离在个税征管范围之外的部分高收入群体,如何看待这些质疑?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此次个税法修订对税率级次级距进行了调整,体现了加大对高收入者调节力度的态度,是一大亮点。另一方面也要承认,目前的调整并没有涉及股息、资本利得等非劳动所得,对高收入人群的影响不是很大。

记者:该如何堵住高收入人群的个税漏洞?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白景明:从我国现有的税收征管模式来讲,最有效的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的方法是在单位层面。

个税改革能否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记者:有些观点认为,个税法修订应充分考虑不同家庭的人口负担情况。个税改革能否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刘怡:这实际上传递出个税改革亟待从分类向综合迈进的改革信号。我国“十二五”已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

记者:综合税制有三个明显标志:一是将个人各种收入项目加总按综合税率计征;一个是以家庭为征收单位;一个是以年为征税时段。此次修订是否体现了这一改革目标?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当前要在我国推进综合计税仍有很大难度。“需要实现纳税人信息申报的实名制,个人全部收入信息应实现网络全覆盖,纳税人申报制度也要健全,同时管理部门的稽查能力也要跟上,工作量非常大。”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崔清新)中国人大网25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刚过1天,就收到10万多条意见,体现出公众极高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据介绍,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此前,2006年向社会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布一个月来共收到各方意见19万余条,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纪录,这种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方式扩大了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这次修正案草案将个税月扣除额提高到3000元。同时,为体现个税修改的收入分配导向,修改了税率表,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其分别并入税率10%和税率45%两档。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草案维持现行5级税率级次不变,将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做了调整。

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就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对草案的修改总体上持肯定态度,并就能否以家庭为单位计税及加强征管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财政部昨天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23438.85亿元,同比增长32.4%,增收5736.30亿元,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3.5个百分点。

对于一季度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财政部方面表示,一是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企业效益大幅提高,与税收关联度较高的经济指标快速增长;二是外贸进口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三是价格水平上涨使得以现价计算的税收收入较快增长。

汽车和房产税收增速回落

财政部方面表示,一季度税收增长有四大特点:

一是税收总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但3月增速较1-2月明显回落;二是进口环节税收快速增长,对增收总额的贡献超过四分之一;三是主体税种增长良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合计增收2326.9亿元,占税收收入增收总额的40.6%,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合计增收1493.6亿元,占税收收入增收总额的26%;四是与汽车、房地产相关税种增速明显回落,车辆购置税同比增长21.4%,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38.8个百分点,汽车消费税同比增长6.8%,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103.1个百分点,契税和房地产营业税同比分别增长27.5%和28.3%,比去年同期增速分别回落了32和89.7个百分点。

个税收入同比增长37%

1-3月,个人所得税收入快速增长,实现收入2038.46亿元,同比增长37%,比去年同期增速加快15.7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8.7%。

财政部方面分析称,一季度个人所得税收入快速增长有五大原因:一是随着资本市场发展和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个人股权转让、限售股转让以及拍卖收入大幅增长,带动财产转让所得税快速增长;二是2010年我国企业利润大幅增长,年终奖金和企业分红有所增加,且集中在今年春节前发放,使得一季度工资薪金所得税收入快速增长;三是前两个月二手房市场交易比较活跃,使得房屋转让所得税大幅增长;四是201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对今年一季度的个税收入增速产生翘尾增收影响;五是税务机关加强了个税征管力度。

重庆晚报讯 18日,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至此,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再次成为公众聚焦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多次测算、修订,将在20至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进行初审。

税率从9级变为7级

“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纳税。”这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实施以来一直实施的原则。据悉,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3%。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据悉,为了有效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以每月收入4500元(不含三险一金)计算,根据现行的税率,要缴个税250元,而根据草案规定的税率,最多只用缴75元,比现行税额少175元,免税的幅度高达70%。

94%纳税人负担将减轻

据悉,根据草案的标准,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94%,其中选用5%税率的比重约为70%,比按现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了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杠杆作用,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为大部分低中等收入纳税者减轻税负的同时,还将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的一些税负。


二审如获通过最快下半年实施

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其目的除简化和完善税制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比重税收优惠。

专家预测,如果顺利,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获通过则最快于下半年颁布实施。据法制晚报

个税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现行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应纳税额

2 500元

3 2000元

4 5000元

5 20000元

6 40000元

7 60000元

8 80000元

9 应纳税额>

100000元 45 15375


月入4500元减税额度计算

现行所得税额

4500(月收入)-2000(免征额)=2500(应纳税所得额)

2500(应纳税所得额)×15%(适用税率)-125(速算扣除数)=250元

草案版所得税额

4500(月收入)-3000(免征额)=1500(应纳税所得额)

1500(应纳税所得额)×5%(适用税率)=75元

减税额度:250元-75元=175元

注:由于草案版的计算未计入速算扣除的金额,因此结果以官方为准。

经过多次测算、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在今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专家指出,按最近五年的通胀率算,现今的3000元已不足5年前1500元的购买力,而五年后,随着物价的上涨等因素,即使工资翻番,大部分的工薪阶层仍然是个税缴纳的主体,到时税收负担减轻得并不明显。

有消息称,此次个税改革,起征点预计会调整为3000元,草案拟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专家表示,如初审顺利通过,个稅调整方案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获通过则最快在三季度颁布实施。

个税起征点定为多少才合适?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日前说,有调查显示,70%的人觉得目前确定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比较低,需要往上加,而有30%的人觉得这一起征点高了,不能再往上提。如果调整到3000元,纳税人口减少税基人口的12%,减少4800万人,如提高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

显然此次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幅度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如果个税起征点定为3000元,5年后随着工资的翻番,现在被减免的工薪阶层,届时仍会被列入缴纳个税的行列。”有人士指出,按最近五年的通胀率算,现今的3000元已不足5年前1500元的购买力,而五年后,随着物价的上涨等因素,即使工资翻番,大部分的工薪阶层仍然是个税缴纳的主体,税收负担仍没有减轻。调整个人收入差距,应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对中等收入者少征税,对低收入者不征税,这样才能让个税起好收入分配的调节器作用。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巍认为,个税起征点的设置应当适当提高,这是调节社会分化,促进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个税应当突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征收模式,强化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和监管,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税负担。

高巍建议,在征收改革中,可以尝试以家庭为单位的计税模式。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明确个人所得税的用途,推进个税征收、使用的透明化,使纳税者的纳税义务与国家的保障、服务之间建立联系。从现有的状况来看,最为迫切的制度建设应当是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管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因为,只有实现了高收入者的税收足额缴纳,才可能在大幅提高起征点的同时,确保个税总量平稳增加,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积极作用。

而经济学家华生(微博)认为,个税起征点不宜提的太高,提高起征点既扩大了他们与高收入阶层的绝对差距、也扩大了相对差距。其实,3000元月薪的人相对其交的十几元个税,却要交670元的社会保障费(税)。因此,降低个人社保交费、增加国家分担部分,同时引进按负担人口、房租、房贷利息的纳税扣除和收入返还才是真能帮助中低收入阶层、又缩小收入差距的正道。如果大家都宁愿表面上人人搭便车、让政府在似乎不直接针对自己的商品上收税,而讨厌从自己腰包拿钱交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贫富差距只能越来越大。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随着国税函[2011]89号、国税发[2011]50号文下发,一场针对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参与资本交易的稽查行动全面铺开。其中,近3年产生个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公司、个人股权参与定增超过50万的交易等已被列入部分省市的重点排查对象;辽宁、河北、青岛、天津等省市地方税务局,甚至将个人股权参与资本市场各项交易涉及的税收都纳入重点监控。

本报昨日刊发的《89号文席卷定增市场 巨额税款追缴直指资本大佬》已分析说明,根据国税函[2011]89号、国税发[2011]50号文,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资本大佬们将缴纳数百万至数亿元的税款。

今年2月,国税总局批复江苏地税局回函(国税函[2011]89号)显示,个人以评估增值的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月15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明确肯定了国税函[2011]89号精神,且强调将加强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税源管理,重点监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进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行为的涉税事项,防止税款流失。

“我们已严格按照国税总局的精神展开调查,开始调集本地工商局所有存在股权变更记录的公司资料。近3年产生个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记录的公司,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且金额超过50万的都是我们的关注重点。”辽宁省地方税局所得税系统官员对记者说。

此外,由于国税总局已将资本交易项目列为2011年税务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不仅仅是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同样纳入监管范围。这位辽宁官员对记者透露,“准上市公司也是重点监管对象,只要向监管部门提出上市申请,在工商局登记股权变更的,我们都要一一检查。”


在这一国税函下达之前,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纳税问题一直模糊不清。相关人士表示,各方利益的挣扎也是此类资本交易的纳税一直递延甚至免征的重要原因。随着征税问题的明朗化,几年来享受着免税政策的资本大佬们开始坐立不安起来。

记者了解到,在辽宁地税局展开稽查之后,已有上市公司高管及财务人员开始积极接触税务部门。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相关人员与税务部门探讨的问题集中在两点:一是此类交易的时效性问题,二是“哭穷”,申请缓缴税款。

对于上述两点,这位辽宁官员告诉记者,“由于国税函[2011]89号中涉及的苏宁环球定向增发案例发生在2008年,所以目前辽宁省追溯此类交易暂时以2008年为基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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