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消费者防范非法集资行为的风险提示

2022-09-27 16:59:18  来源:中国人寿  责任编辑:林华黎  

非法集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大局。非法集资作为社会稳定的毒瘤,在保险业中有其共性和特性,呈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假借保险名义,承诺高额回报,涉案人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假借办理“团体年金保险”名义,涉案人往往向保险客户承诺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回报率,采取先支付保单红利、生存金,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虚构或者假借第三方理财产品机构,以伪造或报废的单证、私刻的公司印章为工具,出具假保单或者所谓的投资理财协议,以自购的收据,或者公司作废收据代替发票,甚至直接手写欠条,并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加盖私刻的公章,骗取保险消费者资金;涉案人以保险公司员工或销售人员的身份,在较长时间的服务和交往过程中取得信任,从而骗取保险消费者资金。

针对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特点,在消费过程中怎么练就“火眼金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可以从查人员资质、查产品真相、配合保险售后回访三方面共同做好防范非法集资,杜绝损失。

一、查人员资质

具有保险销售资格的销售人员都报备过国家银行保险业监管,手中都有发放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买保险时要求销售人员出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并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对其进行验证。保险公司员工一般是不会主动对客户进行保险产品销售,不要相信内部“福利”之类的诱惑。

二、查产品真相

保险产品都是向中国银保监会报备,可以通过中国银保监会或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相关保险公司网站查证。也可以通过致电至相关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等方式核实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性,进一步了解产品的条款,不要相信有超出正常收益的保险,也不要受“先返生存金、红利”之类的诱惑。

三、配合保险售后回访和服务

交费后要求销售人员或者到公司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购买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保险产品后,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通过安全的缴费方式存取保费和收益,超过1000元的保费可以选择转账,或者亲自到公司柜面缴纳现金,不要转借他人之手。保险公司的生存金等收益是必须由公司转入本人账户或者临柜申请现金,不存在能由他人代领的情况,不要相信他们的“神通广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理性,不要存在侥幸心里;要稳健,不要冒险投资;要警惕,不要盲目信任。杜绝高息诱惑,擦亮识骗慧眼,防范非法集资。

(中国人寿霞浦县支公司 谢树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