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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保险小课堂四:以案说险—论客户信息完整的重要性

2022-03-21 09:53: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保险合同期限从几年到几十年,甚至终身。保险合同续存期间,保险公司会持续向消费者提供一系列服务。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提醒:投保人联系地址或是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能及时联系通知到消费者,更好的提供有效的保单服务。

公司客户服务短信的提醒:满期金即将到期前30天,短信提醒;满期金即将到期前七天,短信提醒。每年保险公司都会对应付未付满期金未领取的客户进行再次的联系通知,应付未付的满期客户电话未联系上,公司也将通过寄送提醒告知信函提醒。但每年还是有一部分的满期金未领取的客户。消费者李女士在2010年9月通过某银行网点投保我司一份趸缴保险产品,十年满期领取,保险合同在2020年9月满期。我司多次拨打李女士预留在我司的联系电话,均提示空号,后我司根据李女士预留的联系地址寄送通知信函。信函还是被退回,显示查无此人。通过身份证件上地址查询,原址已拆除。我司按排服务人员按预留在我司的联系地址上门查找,该地址为某银行网点。因与该网点有业务合作关系,而且也考虑到消费者利益关系,经向银行领导请示,银行网点查询到消费者预留在网点联系电话,试着拨打最终联系上消费者的儿子。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李女士,并为李女士办理满期金的领取。

或许您会觉得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不重要,但往往总是这不经意的联系电话,构建起了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长长久久的联系。联系电话同时也为保单保障提供了一道强有力的保障。保单承保后,保险公司的服务才真正的开始,从保单承保、保单变更,保单续期服务、理赔服务等一系列的过程中都会有短信提醒。配合保险机构完善消费者身份信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文/富德生命人寿福建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