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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以案说险: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2021-09-13 16:19: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在当今金融消费时代,作为消费者,要提高依法合理维权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案例】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误导宣传有风险

某人身保险公司通过电话来销售保单,在电话销售过程中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违规销售万能保险产品,通过夸大保险责任及承诺高额保险分红,诱使消费者作出投保的行为。后客户通过监管进行投诉,认为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诱导行为,要求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全额退保。

【案例分析】

电话销售业务是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渠道之一。在电话销售的过程中,电话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的情况介绍,对保险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保险产品起到重要作用。案例中某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人员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宣传,夸大保险责任及承诺高额保险分红,未明确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这些销售误导的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缺乏防范意识,很容易听信电话销售人员的误导宣传,从而购买了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案例中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人员夸大保险责任,隐瞒了与保险和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同时通过承诺高额保险分红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相关保险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但不能销售万能保险产品。案例中保险公司通过电销渠道销售万能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保险监管规定。

【风险提示】

作为消费者,如果通过电话渠道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要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根据自身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根据保险监管规定,人身保险通过电话渠道销售的产品仅限于销售普通型和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二是要了解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包括保险产品险种类型、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退保损失等,要对保险产品的内容有基本的了解,防止被销售误导。三是如果购买了保险产品,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应当药及时阅读合同条款,如果认为保险产品不符合自身需求,可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全部保费;如果超过犹豫期需要退保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现有的现金价值。(陈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