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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贸片区发出首张电商营业执照

2019-01-22 14:45:43 段金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东南网1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 通讯员 许琳晶王彦)今天,福州市马尾区的化妆品商行经营者汪建英来到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领取了电商营业执照。这是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后,福州自贸片区发出的首张电商营业执照。

  福州市马尾区化妆品商行经营者汪建英(左二)领到电商营业执照。

“我从去年开始做微店,主要销售化妆品,从去年得知电商法要施行,我就一直关注这方面的动态,得知可以申领营业执照了,我就第一时间到窗口申请。”汪建英告诉记者,“对我们经营者而言有法律保障了,消费者也会更信赖我们在网上销售的产品质量。”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无论是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的店主,还是微商等均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须持有营业执照,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电商法》施行后,可以极大地规范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更好地保障商户和消费者双方的权益。一方面,电商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另一方面,刷单、擅自改差评、卖假货等乱象将受到约束和制裁。”马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

办理电商营业执照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据介绍,电商经营者申领营业执照与个体工商户最大的不同就是经营场所证明。《电商法》明确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因此,申请电子商务营业执照除了要提供《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只需多交一份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淘宝、拼多多、微店等电商平台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即可,一般1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营业执照。

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网络地址登记注册目前仅限于办理个体户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既有规定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