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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看工行“图说福建工行”之十:促进国企改革 深化银企合作

2018-10-29 17:21: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1995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抓大放小”的国有经济改革方针,开展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1996年,国务院又先后确定国有重点企业名单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名单,推进国有企业加快改革进程。

1999年,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福建省工行”)与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就支持省内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一揽子金融配套措施,并与重点支持的国有企业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争取国有大型企业主办行地位等一系列服务承诺和服务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这些举措促进了福建区域国有企业的改革,有力深化了银企合作。

1997年,在福建省工行召开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座谈会,三钢、南铝、南纸、实达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

1998年,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福建省工行举行银企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时任福建省工行行长周慕冰代表福建省工行与省内十家重点国有企业签订《银企合作协议》。                

1998年,时任福建省工行行长周慕冰走访南平造纸厂、南平纺织厂、南平铝制品厂、南平电缆厂等四家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了解国企改革、改制情况,倾听企业呼声,帮助企业解决改革改制过程中资金、金融服务方面问题。

从2000年开始,福建省工行重点开拓世界500强在闽投资企业、列入全国520家的省级骨干企业、83家成长型省级重点企业、年创汇3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创汇企业、上市公司、省内有实力的跨国经营企业。对选定的优质信贷客户,福建省工行在本外币贷款、票据贴现、担保和流动资金分期还款等方面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银企“双赢”。(图片资料由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提供)

2000年,福建省工行与福建省经贸委联合召开“省重点企业承诺授信签约暨信贷新品种新闻推介会”。

2003年,福建省工行首次为AAA级优质客户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核定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允许以信用方式获得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