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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建议: 共享单车押金实行“预授权”冻结

2017-12-21 15:36:17  来源:中新  责任编辑:财经频道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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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连续发生多起共享单车、网约车等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取消费者押金、预付费后,将所收资金挪作他用,在运营不善或停止营业时,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20日建议:因押金、预付费法律属性上有所区别,当采用不同管理制度。

  中消协认为,押金是租用特定标的物的质押担保,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企业任何情况下不得挪用。预付资金是消费者为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预先交付给企业用于自身消费的资金,其使用应遵守合同约定。

  因押金、预付费法律属性上有所区别,建议采用不同管理制度:对于押金,采取“预授权”冻结制度,防止押金流入企业资金账户,保证资金安全;对于消费者预付费,采取资金存管或者保证金提存制度,专款专用,防止挪用。

  中消协提供的资料显示,悟空单车、町町单车、酷骑单车、小鸣单车、小蓝单车等共享单车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相继停止经营,未退还所收押金、预付费逾10亿元,涉及数百万消费者;易到约车拥有用户4000万,司机600万,收取预付费达60亿元,一度因资金运营困难拖欠司机工资,造成消费者打车难、退款难、沟通难,引发群体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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