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房企拿地和卖房将受限 ■央视 日前,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等31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出37条惩戒措施,对失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和失信房地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进行联合惩戒。 备忘录指出,将依法限制或者禁止惩戒对象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应的土地,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取得生产许可证,限制取得房地产项目开发规划选址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许可和“三同时”验收许可、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和设施验收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 同时,限制、暂停或取消惩戒对象享受的政策性资金支持,停止执行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将惩戒对象失信行为作为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取消惩戒对象的评优评先资格。 其他惩戒措施包括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惩戒对象的失信行为,推动各保险机构将惩戒对象的失信记录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参考等。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将约谈惩戒对象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惩戒对象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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