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经济要闻 > 正文

42家航空公司公布航班延误补偿标准

2017-01-11 14:47:18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财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联航春秋航空等不提供经济补偿

■每经 新华社

  几乎每位坐过飞机的乘客,都会吐槽航班不准点的情况。航班延误后,各家航空公司的补偿标准差异也很大。记者从中国民航局网站获悉,2017年1月1日《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后,日前,国内航空公司、机场已按照要求,对航空公司运输总条件、机上延误应急预案、大面积航班延误预案等进行了修订,同时明确了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内容和补偿方案。

  记者梳理42家航空公司公布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发现,最“大方”的航空公司标准基本一致: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然而,有5家航空公司直言,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都不会提供经济补偿,这5家航空公司分别是:中联航、西部航空、乌鲁木齐航空、春秋航空、桂林航空。

  也就是说,坐以上5家航空公司的航班遇到延误或取消,乘客只能认了。

  事实上,就算有补偿,也不会有哪位乘客乐意航班延误。民航局空管局局长车进军10日表示,通过坚持不懈抓航班正常,2016全年航班正常率达到76.6%,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2017年,航班正常率目标为不低于75%,空管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计划航班数比例不超过8%。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