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从今年起,我省环保督察督政问责力度将进一步加码。昨日,来自福建省环保厅发布消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最新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我省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每两年对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一遍督察,而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据了解,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在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以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名义开展,对象主要为全省九个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并延伸至部分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按照要求,凡是督察组发现重大突出环境问题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督察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其结果作为被督察地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和自然生态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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