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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组合引长期资金入市 股市债市利好可期
money.fjnet.cn 2014-07-11 09:22:50   来源:中国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提出五个方面要求。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保险业新“国十条”不日将落地,成为被业内冠以“保险业‘国十条’”之名的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更新升级。新“国十条”将赋予保险业新的定位,特别是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政策引导,险资运用有望借此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据介绍,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内容,不仅延续了“国十条”和《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思路,更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中对于保险的规划一脉相承。在险资支持股市、债市发展上,随着后续新“国十条”和更多配套细则的落地,险资入市有望为资本市场持续注入更多活水。

险资运用政策一脉相承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处获悉,在经历了反复论证和修改后,保险业新“国十条”将于近日正式发布。而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保监会人士就曾透露,有关部门在积极沟通,争取保险业新“国十条”最快于7月出台。届时,其将成为“关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大纲领性文件”,对行业下一步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提出五个方面要求。其中,“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方面,特别提及了“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支持股票、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和“大力发展出口信用、境外投资等保险”。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在资金运用方面,保险业新“国十条”将延续9日会议提及的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举措的内涵,强调保险业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特别是城镇化方面的作用,并引导保险资金为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和股票、债券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业“国十条”明确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国十条”提出,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推进保险资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运作,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等要求。

2011年,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保险业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保险资产战略配置,适时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动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股权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鼓励开展资产管理产品创新。在实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目标的同时,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建设,在证券承销、市场培育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纲要》提出,继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研究探索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提高投资效率,满足创新业务和另类投资的需要等要求。

2014年颁布的新“国九条”中,继续从多方面对险资运用相关内容作出说明,包括支持和规范商业银行、证券经营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机构依法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研究制定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支持全国社保基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投资,支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险资、境外长期资金等机构投资者资金逐步扩大资本市场投资范围和规模。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

保险行业专家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会议提及的内容在以往的说法上有了更加细化的措辞,可以视为不日即将公布的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前奏。在鼓励险资投资方面的表述,与以往的保险业“国十条”、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和新“国九条”等政策相比,更是在保持延续性的基础上,强调了险资在更广阔社会服务领域的作为空间。下一步,金融改革的合力有望在保险业得到充分体现。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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