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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发提示:预付式消费要预防商家关店风险
money.fjnet.cn 2013-09-17 06:55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酒楼消费卡充值没多久,酒楼就关门了;超市会员卡刚办没多久,超市换店招了……近期,福建多地出现预付式消费纠纷,因商家经营权的转让、变更等因素导致相关投诉呈不断攀升之势。为此,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6日发布消费警示,建议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消费时,要防范商家关店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今年7月,消费者郑女士在福州四海一鑫澳门豆捞火锅店充值了5000元的消费卡,卡内余额4000元。8月18日,她致电商家预订位置,却被告知老板已经更换,原消费卡不能使用。建阳市消费者毛女士在建阳百姓超市办理一张消费卡,卡上还有2000多元余额。7月9日,毛女士准备到超市消费,却发现百姓超市已更名为百姓时代广场,法人也变更了。而百姓超市的法人也联系不上,当地消委会向百姓超市法人下达了约谈通知,通知到期了仍不见法人。

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预付式消费卡(券)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是购买前需了解商家资信。选择预付式消费应多看,多选。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以及促销条件的诱惑。

二是购买时需了解合约条款。详尽阅读预付式消费卡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签订书面消费合同。在消费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不能图一时方便,用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合同,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福建省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已于今年3月推行,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签订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达到保护权益的目的。

三是使用中需了解经营状况。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科学理性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券),并适度消费。要关注商家的经营状况,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充值以后要及时消费,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避免因商家经营不善倒闭、逃逸等造成损失。

省消委会同时建议,面对当前部分商家信用缺失的状况,相关部门可建立信用档案,对曾有诈骗行为或倒闭的经营者建立“黑名单”,取消其再次发售预付卡的权利。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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