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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被铁钉扎了一下脚 拖了3年多时间还未了

2011-03-15 16:23:59 雷宇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东南网-海峡消费报3月15日讯(本网记者 雷宇明) 春节前几天,包括我在内的全国消费者听到一条好消息:家乐福和沃尔玛部分超市因价格欺诈被国家发改委处罚。发改委公布,家乐福、沃尔玛在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等多种价格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其实,早在五六年前起,我就一直在福州市内多家超市发现了以上种种价格欺诈手段,一开始还真的认为是超市工作暂时疏忽而原谅了他们,后来发现同一家超市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类似情况,甚至和他们为此吵过,目的是让他们“长长记性”,感觉到消费者也是很细心的,是不好欺骗的。

记得当年福州东区的鼓山沃尔玛刚开业的时候,我与夫人去逛了逛。当时看到蒙牛一款盒装冰淇淋,大大的标签写着3.5元,可最后结账却是5.5元,我返身再次确认无误后,超市解释是促销期已过,价格恢复原价,但标签还没改过来。

前两年,我在福州宝龙城市广场的家乐福超市,为该超市“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一而再地发生甚至与超市的有关人员“吵”过一次。有一次是买一样包装食品,标价签明明写的11.9元,可结账时就是16.9元,既未“因促销期结束而恢复原价”,也不是什么工作失误,为了避免更多顾客受损,我当即要求商场暂时撤下商品,等把价格弄清楚后才示人。

自身权益受损容易,但要维护自身权益却并不容易。费时、费力不说,维权的成本有时比受到的权益侵害本身更大,难怪许多人“吃了亏”还是选择“哑巴吃黄连”算了。

我也有过这种无奈。我与福州宝龙城市广场的一个侵权纠纷,就拖了3年多时间还未了。

2008年7月的一天,我去宝龙广场购物时,将车停在地下一层的停车场,走向电梯间时,地上有一大摊积水,上面被人垫上了几块木板供行人通过。可就在我踩上认为大多数人都可通过的这块木板上时,一颗铁钉刺穿我的凉鞋底部,扎进我的右脚掌,顿时钻心的疼痛,当即打电话给宝龙物业和120,大家都认为铁钉深扎形成闭合性伤口情况比较严重,怕感染破伤风杆菌,必须马上到医院治疗。宝龙商业管理公司的主任现场说叫我自己先打车到医院治疗,费用等他们全部承担。


然而,在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时,宝龙方面却将赔偿责任转嫁到第三方,说是他们已经向保险公司购买了顾客意外伤害险,叫我找保险公司理赔。

可保险公司却说,要与宝龙方面确定了赔偿数额,比如可以通过起诉宝龙后法院判决赔偿多少,他们保险公司就可以赔偿多少。

我不愿意这样折腾一番去争取赔偿,就像消费者购物质量有问题,肯定是先找商家退换或赔偿,商家再向厂家索赔,而不是一推了之,将消费者直接交给厂家。

我多次找宝龙的物业负责人,他们又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公司提出只要我提供医院发票及我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即可对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进行赔偿。

2008年9月底,我将这些材料交给保险公司后,拖了大半年没有音讯。后来亲自到保险公司去问,才说工资证明要几个月的,要符合他们的条件。我说你们可以自己到我单位去查去要想要的材料即可,我这样来回跑,拿去的他们又总是找借口。

又过了一年,2009年10月,我为此再次催问过一次,宝龙与保险公司还是“踢皮球”。我本想直接起诉宝龙物业,但打官司费时费力,自己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从过去我打官司的亲身经历来看,我对“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已没有太大的热情。所以我经历的这起损害事件,因侵权责任方踢皮球至今已三年未结。由此感觉到维权之艰辛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