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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14所本科院校公布08年高考招生细则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4-15 15:24:02    |  文章来源: 中国高考信息网   
 

  12日,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了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等省内14所部属、省属相关本科院校的2008年招生简章,涉及招生政策微调、招生计划以及招生细则。

  厦大新增2个本科专业,但专业数没有变化。除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业和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调档比例控制在相应招生计划数110%-120%以内。

  华大本科由去年的4600人增加到今年的4900人,高职招生计划300名没有变化,只招收福建省考生。今年仍面向泉州和厦门单列招生计划。

  福大明确优秀新生入学奖励条件。对于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本一线50分以上第一志愿报考福州大学、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本一线80分以上参考志愿报考福州大学的考生,学校将择优奖励35名,一等奖5名,每人奖1万元。参考志愿报考福大的考生,成绩高出所在省本一线60分以上的考生,在省招办投档范围内,均满足其专业志愿。

  集大本科计划5500名,比去年增加500名,高职高专计划600名。录取时,学校必录线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师大对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填报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填报音乐学国家基地班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填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经济学、地理学二个国家基地班专业原则上按本科一批(重点院校批)分数录取。

  农大录取时专业互调保护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调入的专业不能挤掉该专业已被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加分达到学校投档线的考生,不能调到非加分专业,前轮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在后轮次改动录取专业。加分投档但实际考试成绩达到投档线上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或生源实际情况,调入非加分专业,但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录取条件,还需遵循不影响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专业最低录取线,不能挤掉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调配原则。

  医大录取出档时,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按分数优先模式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专业。专业调配时可使用10分调剂权。

  中医学院录取时,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学校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参考志愿报考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省内泉州师范学院、武夷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莆田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等本科院校也相继公布了各自院校的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省教育厅的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获取院校的招生信息。

  特别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高考信息网所提供的所有高考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责编: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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