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新闻发言人武高汉表示,基于本次“集体返航”事件中,东航公司前后两次不同的声明,完全有理由认为东航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乘客作为消费者有权在要求东航公司赔偿实际损失外,增加赔偿客票价格一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我认同中消协关于‘欺诈’的定性,”广东大同
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航要负赔偿责任,400元不是上限;飞行员属违法,应负刑事责任。”
朱永平解释说,欺诈属于民事侵权,就不是400元就能解决的了的,乘客可以从三个方面向东航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是实际损失,二是无形损失,三是精神赔偿。就是说,每个乘客都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情况来向东航主张不同的权利,东航所提出400元补偿限额的说法站不住脚。
朱永平建议公安部门以刑事犯罪来介入此次返航事件。“地面罢工没有问题,在空中拿飞机和乘客作为谈判的筹码,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秩序,”朱永平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秩序要负刑事责任。显然,仅仅由民航局介入调查是不够的,公安部或云南公安厅应该迅速立案侦查,严格依法严惩,这样才能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
对朱永平的观点,不少律师表示认同。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高中明律师也认为,东航事件已经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记者 李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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