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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有来自农村和城镇就读职业学校一二年级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年可获补助1500元,补助面达90%。福建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将补助的面进一步扩大到所有一二年级的中职学生,补助面达100%。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我省全国政协委员简少
玉等建议,改革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发放办法并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免除学费。
简少玉等委员建议,将助学金集中使用,在保证资助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改每月每人发放助学金为集中资金为部分贫困学生全额免除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并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就读艰苦而市场需要的紧缺人才的专业。(记者
郑昭)
(责编: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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