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地处福建西北部,是全国南方重点林业县之一,是“中国竹子之乡”和唯一的“中国杉木之乡”。林业是顺昌的重点产业,林业产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29%。山地是顺昌的重要资源,山地经营收入占农民家庭收入的50%以上。近年来,为确保“耕者有其山”,实现广大农民持续增收,切实解决林业上的矛盾纠
纷,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我们坚持不懈地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工作并取得实效。全县有97个村已完成“均山到户”改革任务,占村总数的75.2%。通过改革,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提高了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多年来,我们虽然实行了一系列林业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林业的发展,但总体看来,还没有解决农民平等拥有山地生产资料这个关键性问题,必须从体制上、根本上进行改革。无论从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确保今后林业的快速发展,还是从解决当前农村主要的矛盾纠纷来说,都必须实行“均山到户”改革,防止林地归大户现象的再发生。“均山到户”即改革村集体的商品林地使用权,把荒山和当年退出的林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均山到户,包括对已发包但尚未到期的集体商品林的下一轮林地使用权提前均山到户。改革的目的是让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平等地获得山地使用权,杜绝非农主体与农民争夺土地,杜绝林子、林地继续向少数人手上集中,做到“耕者有其山”,确立农民在林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凡村集体该分的山全部要分下去,村集体林地除生态公益林、自留山、争议地、集体预留地、规划建设用地外,必须全部实行“均山到户”。
鉴于林木林地经营的现实情况,要实现“均山到户”,除了应将少部分村集体仍然经营的山林、荒山和当年退出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拿出来“均”外,就只有采取“林地使用权预期均山”的办法,将已发包但承包期未到的集体商品林林地使用权预先分给村民,即相当于“期货”的形式。从我县完成“林地使用权预期均山”任务的村来看,有以下几种形式群众比较认可:一是尊重历史,维护传统的小组经营界线。这样做的好处是大部分村民比较认可,山田也相对集中,便于就近耕作管理,以后所种树种也相对一致,利于林业的集约经营和发展。二是按人口竞标,一次性预期到联户或到户。这样做的好处是农户容易接受,可减少以后经营中的矛盾纠纷。三是各小组也无传统界线,一次性抽签到组。这样做的好处是比较公平、公正,这也是目前群众比较期盼的均山形式。
随着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观念的提出,公众对生态环境前所未有的关注,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成为了林业最重要的历史使命,但目前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影响了管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在集体商品林完成阶段性改革之后适时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我省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已于去年10月启动,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在稳定生态公益林所有权的基础上,以落实管护主体为核心,将生态公益林管护的责任、限制性经营的权利、补偿与林下利用的收益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主体落实、监管到位、补偿合理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我们要从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有利于林农权益的维护、有利于生态公益林质量稳步提高的目的出发,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公开、公平、公正地推进这项改革。
(朱志华/顺昌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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