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七大代表的名额比十六大增加了100名,是怎样考虑的?代表名额是如何进行分配的?
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中确定,十七大代表名额为2220名。这个名额比十六大增加100名,主要考虑:一是十
六大以来全国党员人数增加了600万人;二是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
十七大代表的名额,原则上是按各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数、党员人数进行分配的,并适当考虑前几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数等因素。按照这一分配办法,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比十六大时都有增加。另外,按惯例,中央将确定一部分已经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党员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问:十七大代表的选举单位是如何划分的,与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综合考虑中央、地方和部队等因素,十七大代表的选举,共划分为38个选举单位。与十六大相比,选举单位数相同,但有两点变化:一是十六大时,中央金融系统各单位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央金融工委,中央金融系统作为一个选举单位,由中央委托中央金融工委组织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十六大代表。2003年中央撤销中央金融工委以后,中央各金融单位的党组织分别实行垂直领导,党的关系及行政关系互不隶属。因此,中央决定,十七大时中央金融系统仍作为一个选举单位,但代表(含机关本身)名额由中央直接分配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党委负责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大会期间合编为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二是十六大时,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的选举由中央委托中央企业工委负责。2003年,中央不再设立企业工委,组建了国资委党委。中央决定,党的关系在国资委党委的企业和国资委机关,由国资委党委组织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十七大代表,大会期间编为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团。党组织关系在京外的企业,仍在地方参加选举,编入地方代表团。
问:十七大代表承担着重要责任,请问他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能够成为一名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确实很光荣,但肩负的责任也很重大。这就要求参加大会的代表必须具有先进性,他们应当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按照党章要求,《通知》规定了十七大代表应当具备的4项条件:一是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三是能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敬业勤奋,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四是能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