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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模式”引领现代农民进入“绿箱”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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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7-08-07 23:26:32
| 文章来源:
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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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 (记者
王秀钦)一个政策激活一个产业推动一项事业,这是以财政补贴为特色的农业保险在淮安试点创造的奇迹。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世贸组织允许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绿箱政策”。2005年,淮安成为全国唯一的种植业保险试点地区,通过两年的积极探索,创造了“政策性
保险、商业化运作”的农业保险“淮安模式”,为淮安现代农业发展撑开了绿色保护伞,淮安300万农民率先进入“绿箱”时代。 淮安是江苏省的农业主产区,也是农业灾害多发地区。淮安位于江苏省北部的淮河、洪泽湖流域,80%土地面积位于洪泽湖设计洪水水位以下,自古就有“洪水走廊”之称。气象资料显示,淮安市大灾频率大约是7年一次,2003年淮安市66个乡镇遭受严重水灾,农业生产损失惨重,仅市财政就拨付3200万元救灾款。大灾过后,市领导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灾后恢复生产问题,就必须把不可预测的灾后财政救助前移为定量的灾前保险补贴。2004年,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将淮安列为农业保险试点地区。在省委省政府、江苏保监局的支持下,2004年11月5日,淮安市人民政府与中华保险公司正式签定了“联办共保协议”,确定在淮安进行水稻、三麦、养鱼和农民团体意外伤害险等四个险种的试点工作。形成以水稻、三麦、养鱼初始成本保险为重点,中华保险公司与淮安市政府以3∶7的比例联办共保的“淮安模式”。2005年,全市选择了10个乡镇试点,6万多农农户投保,承保面达到了80%。2006年,三麦保险试点扩大到16个乡镇,水稻保险试点扩大到20个乡镇,险种增加了暴雨、洪涝、冻害、火灾、纹枯病、白粉病等。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淮安市第一个领到参保水稻受灾赔付款的农民是涟水县东胡集镇的王树柏。2005年9月,淮安受龙卷风和灰飞虱等病虫害影响,部分农业保险试点乡镇的水稻受灾严重,王树柏家的15亩水稻绝收。11月15日,他从省财政厅副厅长祝保平手中接过300元农业保险理赔款。到11月底,淮安市10个农业保险试点乡镇的水稻受灾农户陆续领到了总计134万元的保险赔付款。以生产有机稻米闻名的淮安市凌桥米业有限公司,2006年为稻米生产基地156名种粮大户办理了农业保险。遭遇洪涝灾害后,受灾稻农从保险公司共获得30余万元理赔款,既减少了损失,增强了抵御灾害能力,又稳定了企业的发展。淮阴区赵集乡汪场村位于洪泽湖畔,因为水涝灾害,农作物产值不高。一位叫杨州和的外乡人听说这里进行农业保险试点,就到汪场村承包了100亩地搞起了复合型种植和养殖业,并为50亩水稻投了保。2006年部分田块受了灾,他获赔4000多元,解决了恢复生产急需的资金。今年,杨州和的三麦和水稻全部投了保,周边的农民也学习他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两年来,全市三麦、水稻承保面均达到80%以上,三麦、水稻、鱼塘投保面积98.55万亩,收取保险费509.04万元(其中市、县、区财政补贴保费占50%),提取管理费用76.354万元,支出赔款399.48万元,剩余33.21万元形成风险基金;加上省财政两年累计补贴资金250万元,共形成基金节余283.21万元。此外,作为辅助险种推出的“农民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人数36380人,投保率达23%以上;收取保险费18.85万元,支出赔款6.13万元,形成基金节余12.72万元。2006年7月19日,省委领导在淮安调研时对“淮安模式”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大力推广。 现代农业投入高、风险大,但是有了农业保险这个“绿色保险箱”,农民的胆子就壮了。今年4月,农业保险工作在淮安市7个县(区)全面推开,这次政府的补助力度更大。三麦、水稻保险在原来两档的基础上保持费率不变,又增加了300元档,给农户在保障方面以更大的选择余地。淡水养鱼按每亩鱼塘收取保费40元,最高每亩可获得400元的赔偿。农民们算了一笔账,只要缴纳每亩2.5元或5元的保费,政府相应补贴每亩2.5元或5元的另一半保费,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民就可获得100元或200元的补偿——哪怕10年内只获得一次赔付,农民也将得到自身累计所缴保费4倍的回报,这样的投入值。今年淮安市全市三麦已承保308万亩,占应保面积84%,超额完成今年三麦承保计划。水稻已承保56万亩,7月中旬前将完成水稻承保工作目标。 “淮安模式”还包括一套有效的运作方法。淮安市、县(区)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网络,由市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牵头,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参与,对县(区)、乡(镇)有关人员进行了农业知识和保险实务操作培训,建立了单证领取使用登记台账。保费收取由乡(镇)、村统一组织,乡(镇)农经站负责登记、造册、收费、开票、统计和汇总,保费集中存入农险专户。财政补贴资金由县(区)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委员会向同级财政部门按险种实际承保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并纳入预算,及时拨入农险账户。所有程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淮安模式”的意义还在于为在更大范围推行农业保险提供了经验。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不难看出,其中就有“淮安模式”的影子。
(责编:程丹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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