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涛
一个民族的历史往往就是一部战争史,一个民族的英雄常常是开疆守土的军人。
尽管人们总是真诚地企盼和平,但是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同样喜欢追忆祖先抵御外侮的辉煌胜利,同样喜欢怀念那些抗击侵略的将帅与英雄卓著的战功。因为这段历史曾是他们的光荣
与梦想,这些英雄是支撑起他们国家的基石,是保证他们民族延续的最中坚力量。这些辉煌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他们民族精神的象征。
“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早在《诗经》中就有这样的诗句。当我们感念这些战士慷慨从军、同仇敌忾保家卫国的英雄情怀时,往往会忽略有一天他们也会老去、也会受伤,也会需要人照顾;“为国捐躯是光荣的顶峰,是人生最高的也是最后的幸福。”古代雅典的政治家伯利克里这样评价军人为国家利益英勇作战的行为。当我们为这种英雄气概感动得热血澎湃时,往往也会忽略,他们身后还有父母兄妹、妻子儿女需要他们的照顾。
其实,谁也不应该忽略这些;古今中外,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忽略对这些战士的抚恤和优待,因为优抚工作本身就培育并光大着一个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并光大着一个民族的道德情操。
在战争年代,优抚工作始终是夺取战争胜利,建立和维护国家政权的重要保证;在和平建设时期,优抚工作则是提高军队战斗力、激发官兵习武热情、积蓄强大后备力量的基本依靠。特别是对那些已经离开现役的有功之臣的抚恤与褒扬,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对明荣知耻社会新风的最好倡导,更是对现役军人最为有力的激励。
在今天,当我们享受着20年来改革开放成果的时候,更加不能忘记,是谁出生入死、浴血沙场为我们创造了和平环境,是谁守疆戍边、维稳处突,让我们能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过上小康生活。
如果没有优抚对象的小康生活,建设小康社会就不会是完整、全面的。
而今天,与他们一起小康,让他们同样享受社会进步的成果,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具有现实性和可能性。
和谐社会建设为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创造了良好环境。从一定意义上讲,和谐社会是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社会各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社会。体现在具体的政策指向上,就是要求国家、政府主持公平、公正,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各阶层能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的成果。这对于以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维护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为己任的优抚工作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发展良机。
综合国力的增强为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提供了物质保障。优抚工作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工作,其保障水平有赖于生产力发展,有赖于综合国力增强。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使各级财政有更加充足的财力用于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
逐步完善的优抚政策法规,为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提供了可靠保证。特别是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的出台,以及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普遍建立,从制度上保证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的解决。
连年来,不断提高、大幅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就是改善他们生活的保证之一,各级政府在实际工作中,还探索出更多的途径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相信在党政军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和优抚对象一起小康的那一天为时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