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突出和谐文明,促进全面发展”,要求倡导和谐理念,发展和谐文化,更加重视民主法治、思想道德、社会事业、安定稳定、群众利益,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
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鲜明地体现了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总是要着眼于公共利益和公共伦理。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而统筹兼顾的一个有效原则是要突出公共利益。省第八次党代会突出了公共利益问题。一是强调发展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要求丰富民主形式(包括协商民主形式、代议制民主形式、直接民主形式),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要求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广泛的公共政治权益。二是强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满足群众需求。要求坚持社会事业的公益性质,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体育、公共文化、公共管理等等,需要通过建立公共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等来促进,来发展。而非公共教育、非公共卫生、非公共体育、非公共文化和特殊管理,则可以通过社会、产业、市场等机制来解决,来处理。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三是强调坚持为民惠民,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要求加强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劳务派遣,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支持、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要求按照“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原则,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点是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是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发展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利益做大了,才有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价值观、伦理观正处于多样多变状态,这需要整合而达于一体和谐。而整合的有效原则,就是要突出公共伦理。省第八次党代会突出了公共伦理问题,特别是强调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方面。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特别是指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这就必须体现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形成公共伦理的要求。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责任是道德基础的思想,公共伦理在此意义上,其实质就是公共责任,即全体公民应有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个人责任、义务责任和权利责任,并且公民之间彼此尊重其社会责任、个人责任、义务责任和权利责任。这些公共责任、公共伦理展开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耻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
所谓公共伦理,强调的是我之所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责任,尊重并维护每个人的个人权利和权益,即所谓的我为人人。这并不是无条件地要求社会成员放弃个人权利和权益,恰恰相反,只有人人尊重我的个人权利,尽了其所应该维护个人权利的道德责任,才算尽了其所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即所谓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完全是以权利和义务联结相辅相成的。和谐社会需要形成这种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义利观。只有在这样的公共伦理上,才能真正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才能真正激发艰苦奋斗、求真求实、勇于创造的社会活力。公共利益和公共伦理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的公器。
(作者是福建社科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