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论职场话题 实习生的权益由谁来保障
www.fjsen.com 2010-03-15 12:00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今天,当大家都在讨论该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我们将目光对准――职场实习生。“实习生受工伤,单位置之不理”、“实习生成为免费顶岗者”……当这些字眼不断冲击我们的视野时,关于实习生权益的问题再次引起大家的重视。实习生的权益到底该由谁来保障?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日,《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已经正式颁布实施,相信随着相关法律的出台,实习生的权益会得到一定的保障。
现象:
实习生权益曾不断受损
镜头一:碰到工伤无奈何
两年前,在湖北上学的大四学生小武在证券公司实习期间,在拜见客户的路途中被摩托车撞到,造成胳膊轻微骨折。最糟糕的是,肇事司机逃之夭夭,实习单位只是象征性地打电话问候了一下。小武原想公司能给报一部分医药费,可单位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了。
记者点评:一直以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只是学习关系”这句话成为实习单位推辞各种责任的借口,很多实习生因此遭受到许多不公平待遇,所幸,今年3月1日颁布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终于使这一有争议的问题得到解决。
相关新闻
- 2010-01-06驻日使馆将寻求中国实习生讨薪事件妥善解决
- 2010-01-05一位日本经营者讲述与中国研修实习生的“情缘”
- 2009-12-31十名在日中国实习生讨薪无果忍饿过新年(组图)
- 2009-12-31话题:实习期内毕业生们能否要求工资待遇?
- 2009-11-23水利部官员:农村仍有2.7亿人未喝上达标水
- 2009-11-23山东拟规定单位使用实习生须发生活费
- 2009-06-22"很黄很暴力"后为何仍"心神不宁"
- 2009-06-22《焦点访谈》令人“心神不宁”?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