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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如:政治体制改革不是制度替代
www.fjsen.com 2011-09-28 16:51   来源:《前线》    我来说两句

胡锦涛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有针对性地回答了国内外关于中国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于当前和今后的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可以说,这个讲话是党的十八大之前最重要的纲领性文献。

政治体制改革不是用别的制度替代现有制度

在这次讲话中,胡锦涛同志用了很大的篇幅论述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问题。

首先,他回答和澄清了一个大问题,即过去30多年里我们有没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他说,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党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基于此,我们推进了政治体制改革,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七个方面的成就。比如,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国家政权机关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做主;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等。应该说,这些都是事实。

当然,胡锦涛同志也阐述了我国政治体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未来构想。不足主要表现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还不完善,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

因此,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也必然要继续向前推进。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第二,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进一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第三,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第四,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五,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这五点十分重要。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角度看,第一点讲的是根本原则,第二点讲的是根本目标,第三点讲的是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规范党的领导行为,第四点讲的是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规范国家政权运行行为,第五点讲的是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规范司法机关和公民的法律行为。因此,这是一个具有深刻内涵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构想。

这里需要澄清的一点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们必须同步推进并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当然,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一样,后者是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去取代计划经济体制,而前者不是要用别的制度去取代现有政治制度,而是要按照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完善和发展它们。因为,这些政治制度主要是在1949年和1954年建立的。当时,我国的经济并非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也不是与它相联系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与此相联系的市场经济体制。并且,当时的社会结构也不是单一的社会,而是多元的社会,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大阶级并存的多元社会。这套政治制度正是根据多元社会的经济结构、阶级结构和社会结构建立起来的,具有明显的制度优越性。但是,这种优越性为什么长期没有发挥出来呢?主要是因为它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受到很多限制,封建主义家长制、官僚主义等长期影响。因此,我们今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是要用别的什么制度去取代这些制度,而是要按照人民民主的本质去完善和发展这些制度。

概言之,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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